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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主播誇大保健品治療功效坑了消費者

2023-01-05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漁業

治療胃疼的藥物有幾種

記者調查:主播誇大保健品治療功效坑了消費者

● 誇大、神化普通產品功效讓觀眾誤以為是保健品的直播不在少數,有的主播在宣傳保健食品時暗示其具有治療功效。有買家聽信主播宣傳,買回來食用後發現不僅沒有效果,反而耽誤了治療時間

● 獲得相應資質的主播在宣傳介紹保健品時,應該真實、準確地介紹保健品的有關資訊,不能宣傳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不能宣傳具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也不能與藥品或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等內容。此外,還應當提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

● 對於銷售保健品的商家,平臺要嚴格稽核其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如果發現存在虛假誇大宣傳行為的,要及時採取停播下架等措施;監管部門需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嚴厲查處保健品虛假誇大宣傳等違法違規問題,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並依法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

□ 本報記者韓丹東

□ 本報實習生關楚瑜

“你與人交往時是不是因為口腔有異味而尷尬,現在有一個火爆產品‘清幽衛士’糖果,由純植物和中藥磨成粉壓制而成,可以清除口腔異味,安全無副作用,還能調理脾胃……”某直播平臺,一位主播正在熱情介紹產品,且特意強調該產品的“脾胃調理功能”。

有觀眾詢問:“可以清除幽門螺桿菌嗎?”主播回覆道:“嗯,這位粉絲明白我的意思。”

商品詳情頁面介紹,該產品買3送2,共88元;買2送1,共58元;單瓶29。8元。頁面上還詳細介紹了該產品的成分和功效,尤其介紹了何為幽門螺桿菌,並強調“該病的不良預後是胃癌”。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觀看多場直播發現,類似這樣誇大、神化普通產品功效讓觀眾誤以為是保健品的直播不在少數,有的主播則直接帶貨保健食品,如複合維生素片、魚油膠囊、鈣片等,且在介紹時暗示觀眾其食品具有治療功效。

而根據相關規定,在網路直播營銷活動中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事先進行廣告發布審查的商品和服務,不適宜以網路直播形式營銷。

為何保健品在直播間大行其道?肆意誇大產品功效有何違規之處?該如何規範此類現象?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採訪。

誇大普通食品功效

混淆視聽欺騙買家

“我們是複合果蔬提取的維生素,是食品級的維生素,沒有任何副作用。如果你有愛掉頭髮、頭髮易油、手上腳上經常掉皮、睡眠不好等情況,可以直接拍,食用後都能得到改善。”

近日,來自廣東省汕頭市的歐女士刷直播時看到主播正在賣力推銷某品牌“血橙複合B維生素咀嚼片”,直播間滾動的評論也在稱讚這款產品的功效。結合自己愛掉頭髮的情況,歐女士沒有猶豫便購買了3瓶。

收貨後她按照說明書開始服用,可每次吃完後不到10分鐘就開始胃疼。“一開始我以為是自己吃錯東西了,後來反覆確認幾次才發現是這款維生素的問題。”歐女士說,她去該品牌店鋪檢視相關評論,才發現有不少人評論稱自己吃了同品牌的“多維牛磺酸素”後嘔吐腹痛、全身起紅疹,到醫院急診;還有人稱,自己服用了該店鋪售賣的“血橙複合B維生素咀嚼片”後出現不良反應,如胃疼、喘不上氣、過敏等。

記者在直播平臺搜尋“保健品”,該品牌相關產品便映入眼簾,且有不少直播間的主播都在銷售該品牌產品。並且,其產品價格與正規藥店銷售的具有同類功效的產品相比,要便宜很多。

以該品牌“藍莓葉黃素酯壓片糖果”為例,主播稱“用眼過多的都可以使用,每天兩片就能補充所需的葉黃素”,4瓶裝共144g僅需69元;而記者線上下某藥店購買30g一瓶的保健食品葉黃素膠囊就要69元。

記者注意到,除了上述產品外,該品牌在售的其他產品,如多維牛磺酸素、維生素C咀嚼片、煙醯胺咀嚼片等產品都沒有“藍帽子”的標識,產品說明裡面也沒有註明保健作用等資訊。但主播在介紹這些產品時稱具有淡化斑點痘印、祛皺、補充膠原蛋白、減少掉髮、提高抵抗力等功效。

記者在評論區詢問,為什麼這些產品功效如此多卻沒有“藍帽子”標識?對方回覆稱,這些產品並不是保健品,只是食品級的維生素,或者說是營養補充劑。

據瞭解,保健食品的包裝或標籤上必須有“藍帽子”標識。“藍帽子”下方有“批准文號”,如“國食健字G××××××××”等。並且保健食品包裝必須註明名稱、淨含量及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適宜人群、食用方法、日期標示(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儲藏方法、執行標準、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衛生許可證號。

保健食品與一般食品所執行的標準也不一樣。記者發現該品牌的“藍莓葉黃素酯壓片糖果”僅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執行標準號是“SB/TI0347”。經記者查證,這是國家壓片糖果的執行標準,超市裡賣的普通糖果也同樣適用這個標準。

採訪中,記者發現,類似這種將普通食品偽裝成保健品在直播間進行銷售的產品還有不少,如“阿膠燕窩原蛋白壓片糖果”“膠原蛋白飲”“益生菌膠囊”“酵素”“黑枸杞原漿”等。

主播們常常使用“排毒養顏”“預防斑禿”“調理腸胃”“提高免疫力”“維持健康視力”“緩解面板老化”“富含膠原蛋白”“加快代謝”等表述來進行宣傳,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普通食品具有特色保健功效。

如果主播誇大普通食品的功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保健品而購買是否涉嫌違法?

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陳音江直言,主播此類行為涉嫌違反多條法律。

“如果主播誇大普通食品功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保健品,這種情況涉嫌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陳音江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此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效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使用者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肆意銷售保健食品

暗示具備治療功效

還有不少主播在直播間銷售保健品,涉嫌故意誇大功效。

某直播平臺上,一主播在銷售當歸黃芪鐵皮保健品時宣稱:“這款保健品可以補氣血,如果有晚上睡不好、來姨媽疼且量少、手腳冰涼、掉髮嚴重等情況的,都可以吃,吃完兩個月能得到明顯改善。”

記者注意到,銷售此類保健品的主播在介紹用途時通常會描述具體狀況,如出現手腳冰涼、睡覺費勁、頭髮愛掉、面色蒼白、起身迷糊、疲憊無力等症狀時可以食用,且明確表示如果出現上述症狀,食用此類保健品後能明顯改善,以此暗示保健品的治療功效。然而,在商品詳情頁面,此類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僅僅是改善缺鐵性貧血。

另一個直播平臺上,一主播在銷售一款名為“×××黃浦茯苓膠囊”的保健品。這款保健品不僅有“藍帽子”標識,還有國食健字批號。

“如果有舌苔發黃、肚子脹氣、便秘腹瀉、胃部疼痛、反酸、噁心、嘔吐這些情況的,可以直接拍一個6瓶裝帶回家。”主播在介紹該商品時說道。直播間評論區有不少人留言稱,“治療胃脹氣確實有用”“我是輕微的胃黏膜損傷,用了一個週期後感覺特別好”“吃了兩瓶感覺比之前好多了”等。

記者在商品詳情頁面看到,該保健品的功能是輔助保護胃黏膜。而主播卻在直播間裡介紹說,該保健品可以治療胃病。正因為如此,一些消費者以為自己購買的是治療胃病的藥品。

來自天津市的張先生就是在這個直播間了買了這款產品。起初,他聽主播介紹產品功效時,發現很符合自己的症狀,又聽說可以“治療”,便入手了6瓶。收到貨後,他才發現自己購買的只是保健品,“聽主播介紹感覺是胃藥,可食用後根本沒有治療作用,還耽誤了治療,被坑慘了”。

記者在商品評論區看到,和張先生有相似經歷的人並不少,有人評論稱“收到貨後發現根本不是藥品,是保健品”,還有人說“藥品很快收到,是正品,堅持服用,期待能有所改善”。

除了保健品被主播誇大功效外,一些中藥粉也被其在直播間裡強調治療功效。

某直播間內,一主播正在宣傳一款“靈芝孢子粉”,其介紹稱“該款產品是長白山赤靈芝+破壁率98%孢子粉,非常增強免疫力。我感冒吃了這個,第二天就好了,給父母、爺爺奶奶,必囤。現在免疫力產品暴漲。”

對於主播宣傳保健品的治療功效這一現象,江蘇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學會理事、江蘇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杜樂其認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

“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且應當宣告‘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廣告法也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且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保健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且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杜樂其說。

加大資質稽核力度

加強失信聯合懲戒

若主播在銷售時有誇大普通食品功效或宣稱保健品可治療疾病等不當行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禮傑說,根據廣告法規定,如果主播在銷售保健品時存在上述不當行為,主播或主播所在公司作為廣告經營者,將面臨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直播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

杜樂其補充道,主播若存在上述不當行為也可能涉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民事責任風險。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商家如果欺騙、誤導消費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與直播網路購物合同約定不一致,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則應當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退款、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若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對產品或服務作出承諾,也應在承諾的範圍內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主播要對產品資訊進行初步核實,避免虛假宣傳,更要儘量避免對特殊產品進行推薦,可委託專業律師進行審查,完善與品牌方之間的合作合同並依法納稅。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此外,主播在直播時要注意廣告用語的合規,杜絕虛假宣傳。”杜樂其說。

陳江音也提醒道,獲得相應資質的主播在宣傳介紹保健品時,應該真實、準確地介紹保健品的有關資訊,不能宣傳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不能宣傳具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也不能與藥品或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等內容。此外,還應當提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

記者發現,近年來,人們的養生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青睞保健品。那麼,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應該注意什麼呢?

趙禮傑建議:首先,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應當擺正心態,清醒地認識到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藥品,如果是希望治療疾病,應當謹遵醫囑;其次,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誌和註冊號/備案號,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資訊科學選擇,不要盲目相信主播或者線下銷售人員的推薦和介紹;第三,要到合法正規的線下門店或線上官方旗艦店購買,注意檢視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並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針對目前直播帶貨中出現的保健品銷售亂象,陳江音認為,保健品消費事關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須引起各方足夠重視。

“對於銷售保健品的商家,平臺要嚴格稽核其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比如稽核商家是否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資質;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如果發現存在虛假誇大宣傳行為的,要及時採取停播下架等措施,並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主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介紹保健品資訊,不得違規宣傳保健品功效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監管部門要加強直播帶貨保健品亂象治理,要加大聯合約談、聯合執法、聯合曝光、聯合懲戒工作力度,嚴厲查處保健品虛假誇大宣傳等違法違規問題,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並依法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陳江音說。

趙禮傑認為,整治直播帶貨保健品亂象,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直播帶貨環境,除了需要平臺、主播、相關部門協同發力外,消費者也應理性購物,在下單前對平臺及商品等內容做好必要的研究和甄別,不要輕信平臺和主播的介紹和推廣,不要盲目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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