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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河邊“放生”礦泉水,路人提醒反被懟“影響功德”……

2022-10-13由 閃電新聞 發表于 漁業

甲魚背上有洞怎麼治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廣東一條小河邊,

一群人拉來幾車礦泉水,

擰開蓋子就往河裡倒。

有熱心市民過去檢視,發現礦泉水都是最新的日期,於是便進行勸告,

卻引來倒水之人的怒懟,

認為路人的建議會影響他們的誠意和功德。

相關影片畫面顯示,

當時有三五個人參與“放生”,

拍攝者稱從早上10點多持續到中午12點。

這一“放生”礦泉水的行為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礦泉水還用放生嗎?這就是浪費水資源”;也有網友表示理解,“比起放生魚和鳥,我還是比較樂意看到他們放生礦泉水”“放就放吧,不汙染環境不破壞生態就行”;

還有網友稱這是“人類迷惑行為”。

而廣東放生協會工作人員陳先生對“放生”礦泉水的行為感到不可思議,“沒有生物何來放生一說?”

廣東放生協會:

礦泉水裡不帶生物,不屬於放生

廣東放生協會工作人員陳先生向記者表示:“礦泉水裡不帶生物,倒礦泉水不屬於放生,也不屬於放生協會研究的範疇。”

據陳先生介紹,一般放生以水生生物居多,放生常見的魚類包括鯉魚、草魚、泥鰍等,以增殖放流為目的;有時候也放生鴿子、田雞、甲魚、兔子,

這些都是對本地生態有益的物種。

全國社會組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試執行)顯示,廣東放生協會由廣東省民政廳批准成立,主要宣傳普及放生知識,開展放生活動,以及進行科研培訓、國際交流合作、諮詢服務等。根據廣東放生協會官網介紹,該協會是由社會各界關愛動物的人士和團體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

“我們拒絕放生外來物種,特別是(有害的)入侵物種,否則可能要承擔部分刑事責任。”

評論員丁家發認為,礦泉水倒入河流,等於白白浪費了可飲用的水資源,實為一種無知的浪費行為,也與放生的本意相違背。不如將這些礦泉水放在愛心救助站等地方,供人拿取飲用,或者捐贈給需要的人群和單位,

讓礦泉水“物盡其用”,既不浪費水資源,又是行善做好事,比直接倒掉“放生”有意義。

不當放生頻發

專家:不理性放生可能造成生態災難

記者梳理近年來不當放生的案例發現,有些放生對生態造成了破壞,有些放生還對人類生存構成威脅,甚至引發人員傷亡。

今年8月份,河南省汝州市一公園水域內

鱷雀鱔抓捕事件

引發全網關注,其來源疑似人為放生。有關專家提醒廣大群眾,未經批准擅自釋放或丟棄外來物種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北京懷柔山區有人

私自放生了幾百只藍狐和貉子,咬死、咬傷附近村中的家禽,

給村民造成恐慌。山裡有位老人說,這些狐狸和貉都是人為放生的,時常有人送食過來,包括投放白麵饅頭和胡蘿蔔等。

2019年6月,湖北省神農架林區紅坪鎮及國家公園橋洞溝境內

出現大量毒蛇,並導致當地村民萬某被毒蛇咬傷後醫治無效死亡。

經過3個多月的偵查,9月29日,林區森林公安局成功偵破這起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案,依法對違法當事人嶽某、董某做出林業行政處罰,並引導受害者家屬依法向林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據警方查明,嶽某、董某均迷信放生毒蛇可以獲得福報,所以不顧社會公共安全而恣意放生毒蛇。他們甚至還流竄至西雙版納和井岡山放生過毒蛇。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陳海嵩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放生活動逐漸增多,並出現了攀比放生、藉機斂財等亂象。由於缺乏綜合性法律法規的指導,地方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缺乏指導性政策、執法乏力,放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乃至外來入侵物種的行為日趨高發。從沿海溼地到高原地區的湖泊,原生生態系統和物種受到放生活動破壞的案例屢見不鮮。”陳海嵩教授表示,

不理性的放生極有可能造成生態災難。

有媒體評論稱,雖然“放生”礦泉水這種打破常識的奇葩行為,相比隨意放生外來物種而言,看似並未造成什麼社會危害,但這種不講科學、盲目崇拜,刻意拔高放生意義的行為背後所隱藏的社會心理卻是值得警惕的。少數人的愚蠢行為固然不足為慮,若因此把“放生”帶偏到另一個維度,弄得“萬物皆可放生”,則就不只是個笑話了。

這事兒你有什麼看法?

本文編輯:王春令

審校:徐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