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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女子被診斷先兆流產後發微信請假,結果竟被開除了!

2022-09-25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漁業

先兆流產屬病假範疇嗎

廣州市增城區法院審結了一宗懷孕女職工因先兆流產請假,結果被公司炒魷魚的糾紛。

孕期女員工身體不適發微信請假

公司卻以“曠工”為由解僱她了!

記者11日從廣州市增城區法院瞭解到,該院近期審結了此案,法院判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點冤

孕期微信請假卻遭解僱

黃女士原是廣州某汽車運輸公司的員工。2018年7月16日,她懷孕被診斷為先兆流產,醫生出具醫囑讓其休養一週。因擔心隨意走動對胎兒不利,黃女士就透過微信把診斷證明書發給了直屬上司劉經理,並在微信上向其申請請假一週,上司劉經理收到黃女士的微信後,表示同意,並回復黃女士建議她將病假改為休年假。

此後的一週,黃女士的身體尚未恢復,於7月23日她再次向分管綜合事務部的副經理陳某表達了繼續請假的需求,並請求代為轉告給上司劉經理,副經理陳某答應了。但是7月26日,黃女士卻收到了公司發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以其違反公司請假規定,於2018年7月16日至20日、2018年7月23日至26日未到單位上班曠工多日為由辭退了黃女士。

黃女士不服,她認為自己已向領導請過假了,公司終止合同,行為明顯違規,理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以及支付7月份請假期間的工資差額,於是她申請了勞動仲裁。增城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廣州某汽車運輸公司需支付黃女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及2018年7月份工資差額共計22萬餘元(工作年限從1998年10月至2018年8月計算)。

企業不服氣

未按規定辦妥請假手續

廣州某汽車運輸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後向增城區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庭審中,廣州某汽車運輸公司辯稱:黃女士僅透過微信的形式向其直屬上司請假,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規定,兩人均沒有一週假期的批假許可權。黃女士未按照公司規定辦妥請假手續,連續多日未到公司上班,屬於曠工,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因此決定解除與黃女士的勞動合同。

法院終判決

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那麼,此案是否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增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廣州市某汽車運輸公司向黃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以及2018年7月份請假期間的工資差額共計22萬餘元。廣州市某汽車運輸公司不服上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中院駁回該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該案已經生效。

經辦法官認為,曠工是指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帶有故意的主觀性質。

本案中,從黃女士提交的證據來看,其在懷孕期間確實存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且需要休息。黃女士已把醫囑需全休的《診斷證明書》拍照發送給上司請假,雖然公司辯稱該請假程式與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請假程式不相符,但現有證據表明公司已知悉黃女士因身體情況無法上班,且已提出請假,黃女士不具有曠工的主觀惡意,因此,其微信請假不上班並不屬於無故拒絕提供勞動的曠工行為。

廣州一女子被診斷先兆流產後發微信請假,結果竟被開除了!

公司以此為由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這一決定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情形,屬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廣州某汽車運輸公司應向黃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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