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解讀:情侶開房空調處發現攝像頭
2022-08-14由 楊志崢律師 發表于 漁業
空調有帶攝像頭功能嗎
太嚇人了,賓館空調處居然有攝像頭?
9
月
6
日,王先生反映他和女友在周口淮陽迎賓館入住一夜後,第二天早上在
空調軟管處發現一個針孔攝像頭,當時還亮著燈,女朋友直接嚇得蹲下,王先生認為酒店管理存在問題,酒店負責人
生氣的說
:
“
我不知道誰裝的攝像頭,我也懷疑是你們自己裝的
”
目前王先生
已經
報警。
首先賓館內出現攝像頭,無論是誰裝的,都是不能容忍的事情,賓館本身就是休息的地方,裝攝像頭的目的是什麼?不言自明,這種行為一定要得到嚴厲的打擊。
這起事件中,賓館內出現攝像頭,明顯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根據
《民法通則》第
120
條的規定,
侵犯別人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精神損害,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另外如果情節嚴重,比如說拍攝者利用影片散播牟利,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傳播淫穢物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回到本事件來說,王先生和賓館初期是各執一詞,都認為不是自己的問題。王先生認為自己的隱私得到了侵犯,賓館方覺得不是自己裝的,無法確定。但是事情出在賓館,賓館方肯定是有一定的責任的,在賓館入住,賓館方有責任保障住客的基本安全。在這種事情上,一方面配合警方調查此事,另一方面安撫住客情緒,積極的處理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後續賓館方也表示賠償王先生
1
萬元,並誠懇道歉。那麼攝像頭何人所裝呢?但是無外乎下面三種情況。
①王先生自己所裝,如是這種情況,屬於“賊喊做賊”。對於賓館名譽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應向賓館道歉賠償,但攝像頭是全程工作對著王先生屋內拍攝,我認為這種可能性較低。
②賓館方安裝,如是這種情況,警方和有關部門有必要對賓館進行嚴厲整改,相當責任人一定要嚴厲查處。以保護廣大住客的隱私。
③之前入住某位客人安裝,這是雙方容易忽略的一種可能性,現在的攝像裝置都可以遠端控制,要實現遠端操控並不難。不過現在入住賓館都要求實名登記,透過排查應該會很快搞清楚。
目前此事件警方正詳細排查,並未確認是何人所為,但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透過警方的進一步調查,真相終將浮出水面。這也給不少朋友們提了個醒,在入住酒店賓館房間時要提前檢查四周,有無攝像監控裝置,如有發現及時報警維護自身利益。賓館方也要定期對賓館房間進行檢查,讓住客都能住
得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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