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必考考點:消防設施與距離、時間相關內容
2022-03-24由 來學考試 發表于 畜牧業
特殊場所暗裝的插座安裝高度不小於多少
必考點六:消防設施與距離、時間相關的內容
一、與距離相關
1。 牆壁水泵接合器安裝高度距地面宜為 0。7m;與門、窗、孔、洞的淨距離≥2。0m。
2。 地下水泵接合器進水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0。4m,且≥井蓋半徑。
3。 室外消火栓頂距地面 0。64m,距控制閥水平距離≤1。5m,消火栓井底部距井底≥0。2m,底部距井蓋≥0。2m。
4。 室內消火栓栓口離地面的高度為 1。1m。
5。 自噴系統報警閥組距室內地面高度宜為 1。2m;兩側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 0。5m;正面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 1。2m;報警閥組凸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 0。5m。
6。 細水霧分割槽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宜為 1。2m~1。6m,操作面與牆或其它裝置的距離不應小於 0。8m,並應滿足操作要求;
7。 氣體滅火系統選擇閥安裝高度 1。5m~1。7m。當高度超過 1。7m 時應採取便於操作的措施。
8。 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安裝高度為中心點距地(樓)面 1。5m。
9。 乾粉系統在操作面一側選擇閥操作手柄,當高度超過 1。7m 時,要採取便於操作的措施。
10。 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設定的控制閥,其安裝高度一般在1。1~1。5m 之間,並需要設定明顯的啟閉標誌;當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大於1。8m 時,需要設定操作平臺或操作凳。
11。 泡沫滅火系統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設定的帶控制閥的迴流管,需符合設計要求,控制閥的安裝高度一般在 0。6~1。2m 之間。
12。 全淹沒幹粉滅火系統洩壓口高度大於防護區淨高的 2/3。
13。 嵌牆式滅火器箱,按照手提式滅火器頂部與地面≤1。50m,底部與地面距離≥0。08m。
14。 潮溼場所保護型插座,安裝高度≥1。5m。車間及試驗室插座距地面≥0。3m;特殊場所暗裝插座≥0。15m。
15。 消防應急標誌燈具:
(1) 地面安裝時,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差≤3mm; (2)安裝在頂部時,燈具上邊與頂棚距離大於 0。2m;
16。 消防應急照明:牆上頂部安裝時,底部距離地面高度≥2m。距地面 1m 以下用嵌入式安裝。
17。 疏散指示宜設定在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且距地面高度 1m 以下的牆面上。通道上的指示標誌,其間距不宜大於 20m。
18。 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落地安裝高出地面 50mm 以上;安裝在牆上,其底邊距地面 1。3~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0。5m,正面操作距離≥1。0m。
19。 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使用者資訊傳輸、應急照明控制器裝置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 1。3~1。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 1。2m; 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 0。1~0。2m。
20。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專用電話、電話插孔、活動擋煙垂壁手動操作按鈕;牆面安裝距地面高度宜為 1。3~1。5m。
21。 火災自動報警控制類裝置採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主顯示屏高度宜為1。5m~1。8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0。5m,正面操作距離≥1。2m;落地安裝時, 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 0。1~0。2m。
22。 非高靈敏型探測器的取樣管網安裝高度≤16m。
23。 火災光警報器、壁掛式揚聲器,安裝高度>2。2m(揚聲器箱底邊距地面)。
24。 室外疏散樓梯護欄 1。1m;施工現場臨時通道護欄 1。2m
25。 室內裝置安設的放空管應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於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裝置 2m 以上。連續排放的放空管口,還應高出半徑 20m 範圍內的平臺或建築物頂 3。5m 以上;間歇排放的放空管口,應高出 10m 範圍內的平臺或建築物頂 3。5m 以上;平臺或建築物應與放空管垂直面呈 45°。
26。 加油站、加氣站及汽車加油、加氣場地宜設罩棚,有效高度不應小於 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宜小於 2m。
27。 步行街頂棚高度不小於 6m,自然排煙口面積不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 25%。
28。 加油加氣站設定小型內燃發電機組。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排煙管口至各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的水平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口高出地面 4。5m 以下時,管口至各爆炸危險區域邊界≥5m。
(2) 排煙口高出地面 4。5m 及以上時,管口至各爆炸危險區域邊界≥3m。
29。 排煙風機出風口與加壓送風機(或補風機)進風口水平距離≥20m,垂直距離≥6m(排煙出風口在上,進風口在下),排煙風機兩側空間≥0。6m
30。 排煙閥(口)距離可燃物水平距離≥1。5m
二、與時間相關
1。 消防電梯要層層停靠,包括地下室。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從首層至頂層的執行時間不宜大於 60s。
2。 乾粉儲存容器設計壓力可取 1。6MPa 或 2。5MPa 壓力級;其乾粉滅火劑的裝量係數不應大於 0。85;其增壓時間不應大於 30s。
3。 排煙風機和補風設施,並應在 30s 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
4。 排煙風機
(1) 地上及高架車站公共區和裝置與管理用房排煙風機應保證在 280℃時能連續有效工作 0。5h
(2) 地下車站公共區、區間隧道和車站裝置與管理用房排煙風機,應保證在 250℃時能連續有效工作 1h。5。消防水池進水管補水時間≤48h,有效總容積大於 2000m³ 時≤96h。
6。 高位水箱進水管應滿足消防水箱箱 8h 充滿水,進水管管徑不小於 DN32,出水管和溢流管不小於 DN100。
7。 消防水泵啟動從接收到訊號到執行的時間系統達到工作狀態:自動啟動≤2min,機械應急≤5min。
8。 消防水泵的雙電源自動切換時間不應大於 2s,一路電源與內燃機動力的切換時間不應大於 15s。
9。 柴油機消防水泵應具備連續工作效能,試驗執行時間不應小於 24h。
10。 泡沫水噴霧聯用系統,泡沫供給時間不小於 10min。
11。 水噴霧滅火系統用於滅火目的時,系統的響應時間不應大於 60s。
12氣體、乾粉滅火系統:
專案
七氟丙烷
IG541
二氧化碳
乾粉
噴放時間
通訊機房和電子機房≤8s,其他≤10s
噴放至設計用量的 95%時,其噴放時間48s≤t≤60s
1、全淹沒≤60s,固體深位火災≤7min 且前
2min 內使 CO2 濃度達到 30%
2、區域性系統不應小於 30s,燃點溫度大於沸點溫度的液體及可熔化固體不應小於 90s
1、全淹沒≤30s
2、區域性≥30s,室外或有復燃危險的室內≥60s
滅火浸漬時
間
木材、紙張、織物固體表面火災
20min
20min
/
/
通訊機房電子計算機房電氣火災
5min
10min
其他固表火災
10min
10min
氣體和液體火災
不應小於 1min
/
備用量
72 小時不能充滿,原儲存量的 100%
≥5 個防護區或 48h 不能充滿,不小於原設計備用量
≥5 個防護區或 48h 不能充滿,不小於原設計備用量
13。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 5s;高危險區域使用系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 0。25s。
14。 應急照明、疏散指示連續供電時間:
(1) 建築高度大於 100m 的民用建築,不應小於 1。5h;
(2) 醫療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總建築面積大於 100000m² 的公共建築和總建築面積大於 20000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築,不應少於 1。0h; (3)其他建築,不應少於 0。5h。
15、排煙系統的聯動控制——當火災確認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 15s 內聯動開啟同一排煙區域的全部排煙閥(口))、排煙風機和補風設施。並應在 30s 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
16。 確認火災後,由發生火災的報警區域開始,順序啟動全樓疏散通道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疏散指示系統,系統全部投入應急狀態的啟動時間不應大於 5s。
17。 在火災報警後經邏輯確認(或人工確認),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在 3s 內按設定的控制邏輯準確發出聯動控動控制訊號給相應的消防裝置。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應在 3s 內正確接收和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的火災報警訊號。
18。 火災聲警報器單次發出火災警報時間宜為 8~20s;消防應急廣播單次語音播放時間 10s~30s。
19。 確認火災後,由發生火災的報警區域開始,順序啟動全樓疏散通道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系統全部投入應急狀態的啟動時間不應大於5s。
20。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由消防電源供電,備用電源至少是控制器在主電源中斷後工作 3h。
21。 報警控制器、探測器響應時間
(1)火災報警控制器,60s 內發出報警訊號,100s 內發出故障訊號;一個匯流排負載≥10 個探測器。(2)電氣火災監控器,60s 內發出報警訊號,100s 內發出故障訊號;
(3)管路取樣式吸氣感煙火災探測器,控制器 120s 內發出火災報警訊號,100s 發出故障資訊。(4)可燃氣體探測器,探測器應在 30s 內響應,60s 內恢復到正常監控狀態。
22。 城市遠端監控系統備用電源的電池容量應能提供傳輸裝置在正常監視狀態下至少工作作 8h。監控中心能同時接收和處理不少於 3 個聯網使用者的火災報警資訊。
消防備用電源的選型及設定:自備應急發電機組提供備用電源:一級或二級負荷手動自動啟動 30s 內供電;採用中壓柴油發電機組時,60s 內供電; 快速自啟動的發電機組 15s 內供電。電動機動機類負載啟動間隔宜在 10s~20s 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