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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2022-01-05由 歷史老表 發表于 畜牧業

包衣奴才會選秀嗎

在我們的印象中,皇帝選妃首要看重的是美貌,其實不然,甚至因“美色誤國”,選妃的標準與其恰恰相反,除卻家世,最重要的反而是品行,如寬仁溫孝,在歷朝歷代皇帝選妃制度中,清朝是最為繁瑣。

清朝八旗制度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清朝八旗制度

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在原有的狩獵組織的基礎上創立了八旗制度,也是軍政合一的制度,包含軍事、行政、生產等多方面的職能,以黃、白、紅、藍四色旗為標誌,組成了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正藍旗八旗。

清統治中原之後,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這時候的八旗包含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有二十四旗,而並非之前的八旗。

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朝皇室的奴才,和八旗的地位完全不同。

八旗與內務府包衣三旗選秀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八旗與內務府包衣三旗選秀

八旗秀女

,每三年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備後宮皇后妃嬪之選,或賜婚三代內及血緣關係密切的宗室。

包衣三旗秀女

,每一年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主備內務府雜役之用,但也有一些被皇帝看上升為妃嬪。

儘管在清朝初期八旗和包衣三旗都被稱為秀女,但挑選她們的方式和作用完全不同,到了清朝後期,包衣三旗已經不再被稱為秀女,而是

三旗使女

,主要用於挑選宮女,因此清朝的妃嬪,大多都是八旗秀女。

清朝嚴苛的選秀制度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清朝嚴苛的選秀制度

清朝從順治時期就有過規定,凡滿族八旗年滿十四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選秀,選中者,留在宮內成為妃嬪侍候皇帝,或者被賜婚給皇室子孫宗親。另外還有規定,八旗未參加選秀的女子,不得嫁人。

選秀時按照八旗的先後順序,八個人站成一排,由太后、皇帝挑選,選中的女子每排寫一張單子留存在宮內,被稱之為“秀女排單”。

皇帝挑選秀女,除了充實後宮外,就是為皇室子孫或宗親婚配,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秀女們想要進入紫禁城,必須經過一道又一道考察,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難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更是自討苦吃。

→年齡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年齡

順治時期規定

:凡滿洲、蒙古、漢軍八旗官員、戶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選秀,十七歲以上女子不必參加。

公元1740年,也就是乾隆五年規定

:如旗人女子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過選秀,哪怕超過選秀年齡,下屆仍要參加選秀,沒有參加過選秀的旗人女子,哪怕過了二十也不可婚嫁,如果被發現,女子所在旗和該旗最高官員都要進行查參,以表懲戒。

這項規定釋出的第二年,閩浙總督德沛上奏摺,請求乾隆允許他十七歲的兒子恆志和兩廣總督馬爾泰家的女子成婚。馬爾泰這位千金並沒有參加過選秀,此事令乾隆大為惱火,將德沛叫來京城當面訓斥,振振有詞說了三條理由:

其一:三年一次選秀是為了給皇室子孫和宗門諸王挑選妻子,並非為了給自己充實後宮;

其二:若因選秀拆散他人的姻緣,也是沒有遵守朝廷制度,違法在先,不是皇家的責任;

其三:即使因為選秀要耽誤兩三年,應選秀女不過十六七歲,不會耽誤她的終身大事。

於是,

公元1755年,乾隆二十年補充規定

:本應參加選秀的女子,在未參加選秀前私自和宗親王公結清者,該女子家族按照隱瞞秀女例議處罰。

關於秀女的年齡,根據清朝有關檔案記載,到了清末光緒年間,最小的十一歲,最大的二十歲。

→相貌

雖說皇帝選秀容貌不是第一,可如果醜得沒法看,經過逐層具體申明理由,再上報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准許後即可免去選秀的義務,回家自行婚嫁。

當然,若是體質羸弱、病榻纏身者、有傳染病等,或身體有殘缺,如缺胳膊少腿,手腳趾不全等,也可申報理由後,由戶部奏明皇帝,再獲得准許。

另外,清朝時期對應選秀女的穿著有過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穿旗裝,不能穿其他的衣服。

選秀過程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選秀過程

挑選秀女,先由戶部上奏皇帝,下旨准許後,行文至八旗都統衙門,再由八旗各級基層官員將適齡的女子花名冊呈報至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再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秀的具體時間。

由於秀女的家族背景各不相同,有的家中有車,有的沒有,因此在乾隆時期規定,凡是參加選秀的秀女,無論家族背景如何,每人賞一兩銀子僱車,這筆錢由戶部出,因此當時的秀女參加選秀,全都是坐騾車。

各旗選送的秀女坐騾車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該旗的參領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每輛騾車上,都有該女子父親的官職標識。

又根據滿、蒙、漢的先後排列順序進行應選,在此基礎上,排在最前面的是後宮妃嬪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過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才是本次新參選的秀女。

又在此基礎上,按照年齡排序,年齡小的在前面,年齡大的在後面,日落時發車,大概入夜後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

宮門開啟後,秀女們下騾車進入神武門,先是由戶部的官員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選閱秀女的場所一般在御花園、靜怡軒、體元殿等場所,一般每天只閱兩個旗,被看中的留牌子,沒被看中的撂牌子。

清朝後宮妃子選拔制度,皇帝的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漢王府邸黃金寶座

留牌子的秀女參加複選失敗,也會被撂牌子,如複選被留牌子,一般有兩種命運。

一是成為皇帝妃嬪的候選人;

二是賜給皇室子孫和宗親。

第二種一般指婚後等待婚嫁便可,如果是第一種,成為皇帝妃嬪的候選人,“手續”便要複雜很多。

初次閱看後,其後要屢屢復看,被記名的選中,才會留牌子,當然還有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

最後再經過留宮住宿考察,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撂牌子。這裡補充一下,如果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一般不會撂牌子。

秀女們選秀時,她們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向南東行,出了東華門後,在崇文門大街北行,經由北街市,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此時已經到第二天中午,初選基本完畢,初選結束的秀女在神武門外依次乘坐來時的騾車,各自歸家。

據不完全統計,清朝從順治時期到光緒年間,一共選秀八十多次,她們的命運各不相同,有的如願以償成了皇帝的嬪妃皇后,有的失寵一生鬱鬱寡歡,有的宮鬥敗落香消玉損,而史書上記載過清朝入葬陵寢的后妃名單,不過區區兩百餘人,就是說,最後這些秀女安詳度過晚年的,只有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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