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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2022-12-28由 法貓叫元寶 發表于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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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中,有一個非常具有說服力的觀點:前科制度設立之時的社會環境是比較混亂的,許多嚴重的集團性暴力犯罪層出不窮。此時的刑法是“厲而不嚴”的,即刑法對犯罪的打擊力度很大,但是打擊的範圍相對較小。而現階段的社會環境是,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已經相對下降很多,反而是輕罪更多。因此我們發現現階段的刑法是“嚴而不厲”的。

前科制度在這場社會轉變中穩健前行,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變。到目前就變成,許多犯了輕罪的人也揹負著前科。引發了許多不滿,認為處罰過重了,因此多數人開始呼籲廢除前科制度。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許多學者對廢除前科制度多持肯定態度,或者說這部分學者認為前科制度的安排有問題,尤其是輕罪重罪同等對待、期限太長等。同時這部分學者還從法理上對該制度的合理性、必要性進行論述,包括從法的正義價值、刑罰的目的、罪責自負原則等角度。

無可置疑的是,前科制度對於預防犯罪和改造罪犯具有合理價值。但是前科制度的許多規定對前科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該弊端也是不容忽視的。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首先是,前科制度不利於前科人員再社會化。

其再

社會化至少面臨著這兩項巨大的障礙:一方面是前科制度對前科人員的限制非常多,比如無法從事特定的職業,如公務員、法官等。雖然其他職業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但是現實生活中都是預設的。比如教師。甚至連外賣員都必須要有無犯罪記錄,否則無法入職。

另一方面是社會民眾對前科人員的牴觸。這種現象亙古如此。犯罪分子在普通民眾眼中就如同四級病毒一樣,談人色變!甚至是犯罪分子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時候,就已經被相關民眾打上了“敗類”等標籤。這種環境對於前科人員來說,是很難融入並生存的。因為我國要求前科人員必須向所在單位報告前科。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其次是,容易傷及無辜,違反罪責自負原則。前科所帶來的危害不僅僅使犯罪人無法正常回歸社會,同時由於犯罪人客觀關係形成的身份,前科制度的觸角往往會延伸到無辜的家庭成員。這種影響不僅僅是社會壓力和道德陰影,甚至包括相關權力的限制和資格剝奪。

最典型的如浙江某大學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排名第一,但其舅舅曾被判緩刑,因而失去了錄取資格。甚至有部分學校要求學生父母出具無犯罪證明,才能辦理入學手續。這種規定顯然不可取,尤其是近幾年來輕罪較多的情況下,這種影響很有可能導致前科人員再次走向犯罪之路。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不同法律透過設立權利和義務關係來調整各種社會利益,以保證能夠實現法的正義價值。但是像前科制度這種株連特性就有悖常理,前科人員的家屬並未對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侵害,卻要承擔額外的義務。

刑法的功能既包括保證普通民眾的權利不受侵害,也要保障犯罪分子的人權不受侵害。前科人員被貼如“下等公民”等標籤,遭受不間斷的歧視。我們很難保證這些隱忍的分子在情緒到達一定的極限時,不會做出更加背離法律的事情。物極必反是我們應當重視的地方。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

小編認為,前科制度設立的初衷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其所發揮的價值是有目共睹的。但隨著社會不斷地向前發展,原有的制度安排已經不適合現階段的情況,這就要求該制度作出適應社會變化的改變,否則只能被淘汰。尤其是在當前輕罪較多的情況下,前科制度的不合理性逐漸凸顯。當務之急是轉變,廢除另當別論。

(《為何呼籲廢除前科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前科制度應該廢除嗎?》圖片均為網圖,僅為敘事;文章首發原創,切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