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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介紹侄女購買“內部低價房”被騙,二人無奈對簿公堂

2022-08-14由 半島晨報 發表于 畜牧業

被騙陷入詐騙案判刑嗎

叔叔說可以幫我低價購房

付款裝修後

房子卻被房主收回

經過了解

叔叔也是被人騙了

詐騙的人沒錢還款

我要找誰求償?

內部有關係 低價可購房

小芳參加叔叔老劉的新居喬遷聚會,聽聞老劉為其女小劉以“國企員工內部價”購置了該房屋。經老劉介紹並實地看房後,因無力購置高價房屋拖延婚期的小芳,對價格優惠的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房屋心動並決定購買兩套。雖然對自己不具有內部購房資格存在顧慮,但老劉表示可以修改內部員工檔案資訊。出於信任,小芳被說服並現場支付了房款。

房屋被收回 入住成奢望

裝修完成還未入住,小芳就被房主上門通知收回房屋,電話詢問後知道老劉房屋也被收回。經確定,兩人的房屋均是老劉的熟人魏某從中介公司租來的。現租期屆滿,魏某又拖欠房租,故房東要求騰房並收回房屋。

魏某雖因詐騙罪被判刑並被責令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但因其沒有償還能力,小芳便將老劉及其女小劉告至法庭。

叔叔介紹侄女購買“內部低價房”被騙,二人無奈對簿公堂

法院裁判

一審法院認為,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項的合同;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本案中,小芳系委託人,老劉系受託人,委託事項為老劉幫助小芳低價購買國企職工內部房。

其後,老劉將購買內部房的事項又轉委託給案外人魏某,在老劉轉委託過程中,老劉沒有證據證明其明確告知了小芳將購房事項轉委託給魏某。魏某不是該國企的員工,其本身也無分配或出售房屋的職權,且查明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老劉在轉委託中就選任人選存在重大過失,應當對委託事項不能實現並造成小芳損失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查明的事實,小劉就涉案房屋的購買事項與小芳進行過溝通,並實際操作了代收小芳支付的購房款、向魏某支付購房款過程,與小芳就購買涉案房屋建立了事實上的委託合同關係,應就小芳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小芳明知其並非該國企的職工,不符合內部房購買條件,其透過非正當途徑購買涉案房屋,且在交易過程中未盡到基本的風險注意義務,對所購房屋的資訊從未予以核實,放任損害後果發生,故小芳在委託過程中亦存在過錯,對損害後果亦應承擔責任。根據小芳與老劉、小劉各自的過錯程度,豐臺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酌定小芳承擔40%的過錯責任,老劉和小劉共同承擔60%的過錯責任。

雙方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述,二審維持一審原判,現該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

近年來,有關房屋買賣的詐騙案頻發。不法分子利用購房人渴望低價購房的心理,以特殊購房資格為誘餌,騙取親友熟人的信任和錢財。

因此應當注意:一是嚴格核實購房資訊的真實性。特殊購房資格應以官方釋出資訊為準,購房前應充分了解購房政策,對於自己是否符合購房條件進行客觀評估,並透過合法、正規途徑購買房屋,切勿輕信個人所謂的“內部渠道”“內部關係”等謊言,以免貪圖低價而陷入犯罪分子的騙局。二是嚴格審查房屋的權屬情況。簽訂購房協議前應要求對方提供房屋權屬證書或購房證明,或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實房屋的權屬情況。向親友分享“低價購房”訊息時,務必先行核實該訊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避免親友的財產遭受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文中出現人物均為化名)

CCTV今日說法(微訊號:cctvjr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