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畜牧業

農藥最大殘留量限制標準基本概念

2022-06-25由 拉姆技術 發表于 畜牧業

殘餘量怎麼算

農藥最大殘留量限制標準基本概念

化學藥品中的“ADI”指在一生中,對消費者健康沒有可感知危險的日攝入量,這一攝入量是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健康組織(WHO)農藥聯合會議關於農藥殘留的化學評價而確定的。以每公斤體重所含化學藥品的數量(毫克)表示。(注意:與農藥殘留量相關的ADIs的其它資訊參看1975年FAO/WHO關於農藥聯合會議的報告,聯合國糧農組織植物生產和保護系列1號或世界健康組織技術報告系列第593號)。

外部最大殘留限制(EMRL) 外部最大殘留限制“EMRL” 指除了使用農藥或直接或間接對商品有汙染的物質以外,來自環境(包括以前農業使用)的汙染。它是由食品營養標準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推薦合法應允或被認為在食品、農產品或動物飼料中可接受的農藥或汙染物的最大濃度,以每公斤商品中所含農藥或汙染物的毫克量來表示。 良好的農藥使用方式(GAP) “GAP”包括在實際可能的條件下能夠有效防治害蟲,同時在國家範圍內授權的農藥安全使用方法,它包括一組不同層次的農藥使用標準直到最權威的使用方式量,其目的是使應用中農藥殘留量達到最低水平。規定的安全使用量是在全國的水平上確定的,包括經全國性登記或推薦,這既考慮到公共健康和職業健康也考慮到環境安全。實際情況包括食品和動物飼料的生產、儲藏、運輸、銷售和加工的任何環節。 可確定的最小量 可確定的最小量指對一定的食品、農產品或動物飼料,以常規的分析方法和可接受的可靠程度進行數量測定和鑑別,所確定的農藥或汙染物的最低含量。

最大殘留限制(MRL) 指由食品營養標準委員會推薦的,食品或動物飼料中允許的農藥殘留物的最大濃度(毫克/公斤)。最大殘留限制標準是根據良好的農藥使用方式(GAP)和在毒理學上認為可以接受的食品農藥殘留量制定的。 最大農藥殘留限制的標準主要應用於國際貿易,是透過JMPR的估計而推算出來的: 農藥及其殘留量的毒性估計;b) 回顧監控實驗和全國食品操作中監督使用而蒐集的殘留量資料,監測中資料產生了最高的國家推薦、授權以及登記的安全使用資料。為了適應全國範圍內害蟲控制要求的不同要求情況,最大農藥殘留限制標準將最高水平的資料繼續在監控實驗中進行重複,以確定它是有效的害蟲控制手段。 參照ADI,透過對國內外各種飲食中殘留量的估計和確定,表明與“最大殘留限制標準”相一致的食品對人類消費是安全的。

農藥 農藥指用來阻止、破壞、吸引、擊退或控制各種害蟲,包括在食品、農產品或動物飼料的生產、儲藏、運輸、分配和加工過程中不需要的動植物品種,或用來殺滅動物寄生蟲的藥品。本農藥概念包括植物生長調節劑、脫葉劑、乾燥劑、水果瘦化劑或苗牙抑制劑以及產前和產後儲藏運輸過程中產品防腐劑,不包括化肥、動植物營養劑、食品新增劑或動物用藥品。(注:農產品指原料穀物、糖用甜菜和棉籽,這些總體意義上來看不應該算做食品)。

農藥殘留 指由於使用農藥而導致的在食品、農產品或動物飼料中殘留的一定物質,包括具有明顯毒性的農藥的任何派生物質,如轉換產品、代謝產品、反應產品以及雜質。(注:農藥殘留包括已知的或不可避免的來源,如環境,以及眾所周知的化學農藥的使用)。

暫時可忍受的日攝入量(PTDI) 它是基於毒理學資料計算出的一個數值,表示人們攝入的可忍受的殘留在食品、飲用水和環境中的農藥汙染物。(JMPR 1995年報告,聯合國糧農組織生產與保護論文127,第5頁)。

臨時可接受日攝入量(TADI) 指可以獲得足夠的以致額外的生化、毒性以及其它所需資料,而確定的有限時期內可接受的日攝入量。(注:由FAO/WHO聯合召開的農藥殘留會議確定的TADI通常包括大於ADI估計中所確定的殘留因素的安全值)。

確定農藥最大殘留限制標準的基礎最大殘留限制標準 主要基於監控實驗中所獲得的適當的殘留資料而確定。殘留資料與“優良農業實踐”中登記和核準的農藥使用的資料情況相一致。由於各地季節的差異對害蟲控制的要求不同,因此這些資料在不同地區之間有明顯的差別,各地食品中的殘留量特別是在接近收穫時期時差異較大。在確定最大殘留限制標準時,在可能的資料基礎上考慮到了由於不同的農業實踐差異而導致的殘留量變化。

由於農藥最大殘留限制標準覆蓋了一個較寬的農藥使用範圍和較好的農業實踐活動,需要反映接近收穫時的農藥殘留水平,因而有時它們高於國家控制的農藥使用活動的殘留水平,特別是對於易降解的農藥和在遠離最後農藥使用期時。

農藥最大殘留限制標準,是在考慮FAO/WHO聯合召開的農藥殘留會議確定的對人體安全的殘留量資料,並獲得相關證明的基礎上建立的,這就意味著農藥最大殘留限制量在毒性上是可以被接受的。

確定外部農藥最大殘留限制標準(EMRLs)的基礎另一種最大殘留限制是外部最大殘留限制,指被用做“農藥”但不被登記為農藥的化合物的殘留,主要是由於環境汙染(包括以前農藥的使用)或農業生產活動以外的其它化合物的使用,這些殘留被看作汙染。EMRLs的建議主要是基於全國食品控制和監測活動而獲得的資料。關於被環境或永續性農藥殘留物汙染的食品,外部最大殘留限制的標準需要覆蓋較廣範圍的殘留水平。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外部最大殘留限制標準不能只反映侷限在某個國家或地區的實際區域性狀況,它代表適用於國際貿易中保護消費者健康的可接受的殘留水平,在考慮FAO/WHO聯合召開的農藥殘留會議確定的對人體安全的殘留量資料,並獲得相關證明的基礎上建立的。

農藥最大殘留、外部最大殘留和對消費者的保護:殘留農藥日攝入量的確定對食品和某些情況下的飼料建立最大農藥殘留限制標準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健康。MRLs和EMRLs標準主要服務於保證在滿足實際控制害蟲需要的同時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量最小。最大殘留限制標準是基於監控實驗的殘留資料,不是直接來自於“可接受的日攝入量(ADIs)”,而ADIs則是一種人們可能在較長時期攝入的可接受的殘留物日攝入量的數量表示,是建立在對動物研究的適當的毒性資料基礎上。

最大限制標準中的可接受性是透過對比可接受的攝入量和估計的日攝入量而進行判斷的。與可接受的日攝入量相對比,這裡的攝入量資料可以幫助確定有農藥殘留的食品的安全性。《農藥殘留的飲食攝入量預測指導》1989年在聯合國UNEP、FAO和WHO組織的聯合發起下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