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手記」勞務關係與承攬關係如何區分?
2022-06-02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農業
承攬關係屬於勞務關係嗎
勞務關係與承攬關係如何區分?
問:
甲公司因廠房改造需要臨時找幾個安裝水管的工人,於是聯絡我找四個工人,工資按每人每天400元結算。我找了乙等三人一同去施工,報酬由我領取後平均分給乙等三人。後在做事的過程中,乙受傷。我們在施工過程中由甲公司安排食宿,具體的工作也是甲公司安排的,甲公司還派了人在現場監督。現甲公司稱其是將水管安裝工程包給我了,說責任應由我來承擔,甲公司的說法對嗎?
徐雨露律師
徐雨露律師
徐雨露律師
一般勞務關係與承攬關係的主要區別是:第一,勞務關係存在對提供勞務者的監督管理;第二,注重工作過程而不是特定的工作成果。甲公司給你們安排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且是按照勞動時間定期計付工作報酬,而不關注有無特定成果,因此,甲公司與你們之間更符合勞務關係的特徵。乙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接受勞務的甲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解
解
解
勞務關係與承攬關係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很難區分,各方當事人均應注意事前簽訂合同明確權利義務,事中注意安全防護,事後及時固定證據、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解
今天來諮詢的群眾不少,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也在提高。法律援助是律師服務困難群眾的一個視窗,我們都應當積極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爭做新時代的人民律師。
以上僅為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監製 | 柴新志
編輯 | 彭德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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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公法科
【來源:黃石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