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電動腳踏車新規:違法上路最高可罰款5萬元
2022-05-20由 劉黃叔有喜了 發表于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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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河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小夥伴最關心當屬哪些屬於違反交規和罰款多少的問題了,該條例內容比較多,我給小夥伴總結了一下。
1,對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給予口頭警告。
2,駛未上牌的電動腳踏車車上路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過渡期滿後,仍駕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再次違法上路行駛的,車輛依法予以收繳。
3,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電動腳踏車登記的,收繳號牌,撤銷電動車登記,處200罰款。
4,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互相追逐、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醉酒駕駛;牽引動物;進入機動車專用道路、電動腳踏車限行區域的;騎車打電話,吃東西,抽菸的;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車上扔垃圾的;違反規定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5,未佩戴安全頭盔,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6,駕駛加裝、改裝的,責令改正並處100元罰款
7,在家、宿舍、辦公樓、樓道等非集中充電的室內場所停放或者為充電,危害消防公共安全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處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快遞、外賣業等違反本條例的,先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企業處10000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總結了一些對個人比較關心的,條例還有對生產廠家的就不贅述了,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可以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