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如何應對頻發的傷醫事件?

2022-05-16由 南都觀察 發表于 農業

如何積極應對醫患矛盾

如何應對頻發的傷醫事件?

如何應對頻發的傷醫事件?

近段時間,又一起惡性傷醫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醫生這一傳統意義上高尚而體面的職業似乎正在面對著越來越多、不應屬於這個職業的壓力與風險。走到現在這種惡性傷醫事件頻發的地步,的確有些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雖然具體到某次特定事件而言,針對醫護人員的極端暴力有其特殊性和具體的犯罪動機,但整體觀之,

近年來發生的惡性傷醫事件已非孤立,各地各醫院都有暴力傷醫事件的發生。

這些傷醫事件極大動搖了醫護人員的安全感和執業信心,也經常引起從媒體到公眾的廣泛討論。

遺憾的是,傷醫事件的討論似乎與其他熱點事件一樣,在激烈討論數天後輿論便趨於平靜,除了事件發生當下的義憤填膺與觀點的激烈碰撞,在事件平息之後並沒有發生任何結構性的改變。對於長期累積造成的醫患對立問題,既無治標之舉,更無治本之策。只有當下一次傷醫事件發生時,同樣的問題才再次被擺上檯面,而事件的走向也往往重複之前的戲碼,在短暫的波瀾之後便歸於平靜,似乎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當然也就沒有任何可言改變之處了。

傷醫事件從個體來看是極端事件,但其本質是一種嚴重犯罪,在社會中,犯罪不可避免地會存在,

任何的政策與制度設計只能防止、減少,而不可能徹底杜絕。如果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傷醫事件的發生頻率已經高到了有些不正常的地步,造成醫生傷亡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較為輕微的肢體衝突更是不計其數,這種凸顯出的結構性問題,與現今醫患關係與衛生管理體制有緊密聯絡。

其實,

傷醫事件可以說是醫患矛盾、醫患衝突的一種極端化體現,其背景仍然是日漸緊張的醫患關係。

這種醫患關係的緊張一方面是現代化過程中隨著公眾教育水平的提高,醫生作為專業人群與非專業人士的知識壁壘在逐漸打破,因此,醫生不再像過去一樣被無條件地信任、崇拜。

某種程度上而言,過去醫生受到患者尊敬乃至崇拜的重要基礎就在於醫患之間巨大的知識和資訊鴻溝,這種巨大落差的存在使得醫生成為了掌握資源的強勢一方,患者既無醫療資源的掌握,也無醫學知識的儲備,只能聽命於醫生的安排。對於醫生的治療是好是壞,在許多情況下也沒有判斷的能力。

到了現在,教育水平的發展狀況決定了患者需要對自身的治療方案有更多的參與感和話語權,患者與醫生之間專業知識的鴻溝早已不如過去,患者在治療過程中自然也會從各種渠道獲知關於自身疾病的專業知識。雖然這種教育水平提升、資訊獲取通暢不能完全填平醫患之間的專業知識落差,否則也就不需要有長時間的醫學院教育,但

這種知識落差的改變需要醫療體系去積極應對。

患者的自主權應當是當代醫患關係中需要著重注意的問題。

遺憾的是,我們的醫生和醫療體系似乎還沒有準備好這種醫患溝通模式的轉變,即從醫生完全指導到醫患共同參與的模式變化。當然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很多非專業的因素有關,例如醫生的工作時間過長、需要處理的患者過多,導致沒有充足的時間開展醫患之間的溝通。一邊是醫患之間要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共同決定治療方案、充分尊重患者對於自身疾病和治療的選擇,另一邊,醫界似乎對此還沒有足夠的關注和重視。

有許多患者在就診時會與醫生溝通自身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案,部分受教育水平較高的患者可能還會以論文等專業材料作為自身論據。面對這些受教育水平較高、掌握至少是一部分專業知識的患者,一些醫生的態度不是將自己放在與患者對等的位置上加以溝通、共同探討,而是保持一種醫生對專業知識的壟斷態度,居高臨下地對患者冷嘲熱諷。

這種自身定位與現實狀況的脫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患者對醫生“態度不好”印象的來源,

趾高氣揚的醫生在當今的環境下已經不能因知識的獨佔而使患者產生畏懼、崇敬的情緒,相反還會造成患者的不滿和醫患關係的緊張。

現代化帶來的受教育水平提高應當說是一個世界普遍的趨勢,病人自主權也是所有國家在新的醫患模式下必須面對的問題。這種治療模式的根本性轉變當然會衝擊醫患關係,至少不可能回到過去醫生掌握絕對話語權的“良好”醫患關係了。從世界的情況來看,醫患模式的轉變並不必然意味著醫患矛盾的大量產生,更不會與惡性傷醫事件的頻發產生關係。

也就是說,雖然醫患關係模式的轉變可能導致了醫患矛盾的萌芽,但

這種矛盾的滋長、惡化背後仍然有其他的結構性原因。

如果將中國當下的醫患矛盾及產生這種矛盾的醫療體系與其他地域相對比,這種結構性的問題應該就能很清楚地浮現。

醫患矛盾和糾紛會發展到惡性傷醫的地步,通常不是瞬間完成的,這個過程通常會持續一段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從醫療機構到國家機關,其實都有反應和行動的時間。

遺憾的是,近期發生的多起惡性傷醫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前,醫生所供職的醫療機構和當地的公安機關大多缺乏積極的響應,沒有充分而成體系的預警措施和解決方案,而是被動地等待醫患矛盾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發生了惡性傷醫的嚴重事件,才“姍姍來遲”地有所動作。事後的這種動作也更多是針對個案的譴責和追究,沒有從個案上升到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而反思和改進針對醫患糾紛的處理和解決機制。這使得作為個體的醫生感受不到來自醫院和公權力的保護,自然會產生安全感和執業前景的擔憂。

惡性傷醫事件的不時發生,使得社會對於醫生人身安全問題的關注程度並不低,只要醫生所在的醫療機構有積極的作為,從公部門到社會輿論也會有廣泛的關注和行動,很難想象對醫生面臨的人身危險完全視而不見的情況。

事實上,有的醫院從領導層已經對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問題有所反應,醫療機構作為醫生的工作場所,一方面有責任擔負起保護一線員工的任務,另一方面醫療機構的行動對於醫護來說是真實可感的、在許多情況下也是直接有效的。

如果醫療機構對於醫患糾紛中針對醫護人員的威脅、辱罵、人身傷害有“零容忍”的態度,並且與媒體、警方相互合作,醫患糾紛往往可以在初期即被解決,很難發展到惡性事件的地步。

這種措施的實施則需要醫療機構拋棄“維穩式”的思維,杜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稀泥”式調解,更不能有“按鬧分配”這種客觀上助長醫鬧行為的解決方法。如果醫療機構可以與醫護人員站在同一立場上,積極保護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在解決醫患糾紛中不作不合理的讓步,那麼惡性傷醫事件的發生頻率應當會有所減低。

面對醫患相處模式的轉變,醫療機構作為醫護人員的工作場所,有必要對醫護人員的職業安全進行積極的保護,而其作為這種保護者角色也有著天然的優勢,醫療機構可以作為一箇中樞,使社會輿論和公權力部門共同加入到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的“社會安全網”的建構中。當然,在採取針對性措施應對針對醫護人員的暴力行為的同時,也不能忽略醫患矛盾的滋長有其深層次的原因,如果對這些更深層的原因視而不見,所有初衷在於保護醫護人員安全的措施都會變得“治標不治本”,或是在強調醫護人員安全的“政治正確”下忽略了對於患者的保護。這恐怕不是一個好的結局。

解決“醫鬧”或傷醫問題絕不是要將醫護人員塑造為受“特殊保護”的特權群體,而在解決醫患矛盾的深層次問題上,如何加強醫療保障水平、推廣分級醫療制度、加強醫護人員和醫療機構問責、暢通醫療糾紛的救濟管道等,都需要深入思考和麵對。這些問題雖然顯得有些宏觀,但卻與醫患矛盾的解決直接相關,如果真的要對傷醫事件有所作為,要採取治本之策解決醫患之間的緊張關係問題,這些都是無法忽略而必須採取行動的方面。

如何應對頻發的傷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