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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歲老人和外孫女相依為命 其子女聲稱自己都需要人照顧無力撫養老母親

2021-06-30由 廣州日報 發表于 農業

羊羔癱軟病如何治療

一名91歲的母親最近將三個兒女全都告上了法院,起因是兒女們對她漠不關心,不支付贍養費也就罷了,甚至在自己生病住院期間,三人也沒有支付治療費用,多年來只有外孫女在盡孝道。對此,三個兒女卻大喊冤枉,聲稱是外孫女私自將老人接走,他們聯絡不上老人。其中,小女兒還認為自己是外嫁女,平日自己都要靠兒子來養,“難道要其去乞討,去賣血嗎?這簡直是要自己的命”。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法院會如何判決這起家事糾紛?一起來看看

老人起訴子女要求支付贍養費

現年91歲的朱婆婆共生有兩兒兩女,丈夫早年去世,長子於2017年年底去世,最小的兒子也已經50多歲,由於種種原因,朱婆婆從2014年10月開始跟隨外孫女小麗在東莞共同生活。

2018年年初,朱婆婆一紙訴狀將三個子女告上法庭,認為自己從2014年10月開始在東莞生活,三個子女從未給付過贍養費用,甚至2014年生病住院期間,三人也沒有支付治療費用,現在自己年事已高,體弱多病,腿腳不便,沒有經濟來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聘請保姆照顧,要求三被告支付從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贍養費用及其住院治療費用155000元,以及從2017年10月開始按照東莞市區的生活標準給付自己每人每月1500元的贍養費用、保姆費用等。

因為朱婆婆的贍養問題,小麗與舅舅、姨媽等人反目成仇,開庭前,雙方在法庭門口就展開了一場唇槍舌劍。

兒女喊冤聲稱聯絡不上老人

開庭時,朱婆婆的三個子女認為是小麗擅自將朱婆婆帶走,因為聯絡不上老人,所以沒有辦法支付贍養費,也盡不了贍養義務,要求將朱婆婆帶回興寧,他們會負責撫養。

小兒子認為,以前他們都有好好贍養母親,有病痛都帶她去看,是外甥女小麗擅自將朱婆婆帶走。

大女兒認為,其沒錢且丈夫已經去世,平時自己都需要兒子照顧,女兒小麗已經在照顧老人家了,其實在沒有辦法。

小女兒則認為,其家境貧寒,經濟困難,體弱多病,實在無力負擔。作為一個守法公民,其懂得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但是作為外嫁女,俗語說“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按興寧客家風俗,女兒出嫁之後,贍養父母就不是責任了,況且自己現在已經做了祖母,平時都要由兒子來贍養,母親要其付贍養費,自己從何來?難道要其去乞討,去賣血嗎?這簡直是要自己的命!之前其待母親不薄,母親離家其不知情,幾年來打電話不接,更談不上見面,這是誰造成的?因此,母親狀告的款項其無法給付,這幾年來小麗用去的錢,是外孫女給外婆的報恩費。母親今後任何生活,小麗願意且有本事養就繼續留在東莞,否則就回老家,自己姐弟會負責。

法院:贍養是子女的義務

廣東興寧法院經審理認為,贍養不僅僅是法律上規定的義務,而且也是道德的具體體現,贍養老人是每位子女都應該盡的義務,子女有義務贍養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因此本案三被告均有義務贍養原告,原告請求被告從2014年10月支付贍養費的要求合理。關於支付贍養費的標準,結合三被告的生活收入來源、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及原告居住在東莞的情況,酌情確定三被告每人每月應當承擔的贍養費用。三被告均提出將朱婆婆接回家,由他們負責撫養。經徵詢朱婆婆的意見,其表示不願回興寧,希望留在東莞跟隨外孫女小麗共同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而且,公民有權利選擇自身居住地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強迫。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醫療費的請求,因原告未提供證據予以證實,依法不予支援。

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從2014年10月起每人每月負擔原告朱婆婆的贍養費35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別為不贍養父母找理由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在父母年老時,子女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不少子女面對老人贍養訴訟請求提出各種各樣的理由,但多數拒絕理由沒有法律依據,如有的子女以父母有足夠的收入、享受有醫療保險為理由不支付贍養費;有的子女以父母離異後長期未與一方父母共同生活為由不願意履行贍養義務;有的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之間因經濟條件差異或老年人在處分財產時偏心相互推諉;有的女兒以所謂“外嫁女”不承擔贍養責任的傳統為自己不贍養父母尋找理由。然而,這些理由都將難以被法院認可。

在司法實踐中,贍養費糾紛案件的審理,主要是根據子女的經濟情況及父母的實際需求,酌情考量被贍養人的身體情況、日常生活水平、當地消費水平、贍養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況對贍養費數額予以酌定。尤其在存在多名贍養人的情況,因為經濟條件不同,將可能承擔不同金額的贍養費。

法律法規條文是冰冷的,父母子女親情是溫暖的,但是贍養糾紛卻是用冰冷的法律來維繫和修復本應溫暖的親情。古人云:“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來,我們理所應當對父母感恩盡孝。都說烏鴉尚知反哺,羊羔知道跪乳,動物尚且知道報答生養之恩,更何況人類呢?

父母年老不侍奉,懷中抱子為何因?至親之情,不應該是看著彼此的背影漸行漸遠,而應該是,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羅

苑叢

廣州日報全媒體 編輯 謝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