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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不開的中間商:洋商在晚清時的中國做生意,需要遵守哪些規矩?

2021-12-27由 國家人文歷史 發表于 農業

進口商人威利克斯在哪裡完成

文|向衡

儘管如此,“管束洋人的規程引起了這些商人的不便,但在中國可以迅速賺到錢的願景緩解了這種暫時的痛楚。”在這方面,1784年來華的第一艘美國商船“中國皇后”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該船在廣州貿易中獲利達5萬美元以上,約佔總投資額的1/4。如此豐厚的利潤直接催生了美國曆史上第一次“中國熱”。一時之間,就連“在美國每一條小河上的每一個小村莊,連只可乘坐5人的帆都在準備出發到中國裝茶”。“一口通商”也促成了廣州口岸的明顯繁榮。據文獻記載,在“一口通商”前10年,每年來穗洋船約近20艘。而從1759年到1833年共來船5072艘,平均每年達67。6艘之多。

辦完一應手續後,外國商船終於獲准在黃浦下碇並獲得“開倉”特許狀,可以自由卸貨。當進口貨物解除安裝完畢之後,船隻就要開始做出海的準備。從8月到11月,從內地運來的大批茶葉到達。來自江南(蘇州府、松江府等地)的絲綢也在12月份運抵廣州裝船。當洋船差不多滿載中國貨物後,東北季風正好吹送它們出海返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該在此過程中忙得不可開交的洋商,反倒比較清閒。既然“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通商貿易不過大清國給予洋人的一項恩賜(而非後者的權力),自然由不得洋人為所欲為。囿於“中外之防,首重體制”的觀念,清朝官府從不打算同這些洋人發生直接接觸。因此,當時廣州所有進出口貨物都經官府特許經營對外貿易的商行(“十三行”)買賣。“十三行”作為清代官設的對外貿易特許商,代粵海關征收進出口洋船各項貨物稅,負責承銷外銷進口的商品,代外商收購出口貨物;代官府管理外商和執行外事任務,代表政府管束外國商人,傳達政令、辦理一切與外商交涉事宜。清人屈大均就曾作過一首竹枝詞盛讚十三行絲織品貿易興旺的景象:“洋船爭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二洋。五絲八絲廣緞好,銀錢堆滿十三行。”

繞不開的中間商:洋商在晚清時的中國做生意,需要遵守哪些規矩?

清代繪製的粵海關衙署圖

也是拜清廷制度所賜,洋商必須在黃埔將自己的貨物轉讓給“十三行”行商中的一位,由行商負責銷售,併購置回頭貨,外商自己只需在商館靜候佳音即可。當時的外國人把廣州城和十三行分得很清楚,稱廣州城為City(城),稱十三行為Town(鎮子)。廣州西關靠著江邊的一帶就是十三行所在地。依照在廣州住了許多年的美國人威廉·亨特的記述,彼時十三座商館整齊朝南面向珠江,自西向東依次排列為丹麥館、西班牙館、法國館、章官行、美國館、寶順館、帝國館、瑞典館、舊英國館、炒炒館、新英國館、荷蘭館、小溪館。洋商就帶著隨從在十三行商館裡居住和辦公。每座商館只准許僱用八名中國人照料,擔任“挑水、掃地、做飯等工作,而由一名買辦管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