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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負債和合同資產的通俗理解

2023-01-25由 財稅郡 發表于 農業

開出轉賬支票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款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屬於負債類科目,可以理解為按照合同規定,企業欠客戶貨,需要按照合同規定交付客戶商品的義務;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於時間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可以理解為客戶欠企業的款項,但是需要企業完成其他履約義務。

合同負債和合同資產的通俗理解

合同負債和合同資產均為《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年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新增加的會計科目,是企業對外銷售活動可能會用到的會計科目。“合同負債”核算企業應向客戶交付商品或提供勞務的履約義務,強調合同履約義務,比如企業已經收款,但是尚未向客戶交付商品,對於企業有向客戶按合同規定交付商品的義務,此時收到的款項,不再計入“預收賬款”,而是計入“合同負債”。

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比較容易混淆,合同負債以合同中履約義務的確定為前提,而預收賬款以收到款項為前提,確認合同負債不以是否收到款項為前提。

合同負債和合同資產的通俗理解

合同資產是一項有條件收款權,該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出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於其他條件,如履約義務執行情況。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款的權利,計入“應收賬款”,即企業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應收賬款僅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取得的有條件收款權利,合同資產除了要承擔信用風險外,還可能承擔其他風險(如履約風險)。比如企業對外銷售電梯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按照合同規定,企業需要安裝完電梯才能獲得收款權,企業在轉讓電梯後,由於其他履約義務(安裝服務)尚未完成,賬面上不能確認為“應收賬款”,而應先確認為“合同資產”,電梯安裝完成客戶驗收後,再將電梯銷售價款確認的“合同資產”,結轉至“應收賬款”。

合同負債和合同資產的通俗理解

合同資產是企業已經向客戶轉讓商品而取得的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合同負債是由於尚未發出商品而應承擔的合同履約義務,前者屬於資產類科目,享有收款權利;後者屬於負債類科目,承擔履約義務。同時合同資產並非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還需要承擔其他履約義務;即兩者均與合同履約義務相關,即均以簽訂銷售合同為前提,先發貨還需要承擔其他履約義務的計入“合同資產”(別人欠你錢,且付錢給你還需要你完成其他義務);尚未發貨需要按照合同規定交付商品的計入“合同負債”(你欠別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