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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需注意“全險≠全保”

2023-01-24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農業

車主全險撞人後需要負責什麼

本文轉自:京九晚報

買車買保險,已成為常識。一般而言,消費者在4S店購新車時,4S店通常會建議買全險。不少消費者因為不瞭解又太過珍視自己的新車,給新車買上了全險,認為以後就高枕無憂了,不管是車壞了,還是人傷了,都可以賠。那麼,車險全險又是什麼呢?購買了全險,在理賠時是不是全賠?近日,記者採訪了我市某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為廣大消費者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工作人員介紹,因保險公司不同,全險可能會存有一點差異,一般意義上的全險包括十五六個險種,但大部分4S店給出的全險包括8個險種,分別為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劃痕險、玻璃單獨破損險。實際上,除了交通強制險是強制購買的以外,其他7種都是可選擇購買商業險。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購買車險全險後並不是全保,事實上並沒有真正的全險存在,只是你買的險種相對全面,提供的保障更多而已。就算險種都買齊了,但是保額沒有買足的話,出事故後還是需要自己掏錢,沒辦法全賠。比如,如果你僅僅只買了100萬元保額的車險,但是發生了車禍,需要200萬元理賠,剩餘的100萬元還是需要自己承擔。另外,如何理賠、理賠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條款來確定,有些事故情況屬於保險除外責任,並不在保障範圍內,保險也是不可能賠付的。

工作人員提醒各位車主,一定要清楚“全險≠全保”,在購買的時候,要仔細考慮自己的需求,購買適合自己的險種和保額,才不會浪費太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