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河南方案來了→

2023-01-16由 大河財立方 發表于 農業

設施農業建設方案怎麼填寫

【大河財立方訊息】

10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河南省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力爭到2025年,全省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加快補齊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短板弱項,構建集汙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方案》提到: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平戰結合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到2025年,圍繞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領域,佈局建設10個以上省級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

指導各地精準謀劃儲備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專案,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完善專項債專案建設進度統計報告制度,穩妥推進

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

工作。

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針對性金融產品,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信貸傾斜力度。

開展企業債券發行培訓輔導,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

發行企業債券

用於專案建設。

《方案》具體提出五大

重點任務

(一)加快補齊能力短板。

1。完善汙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加快推動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大汙水管網排查力度,制定《“十四五”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和年度改造計劃,分批有序推動老舊管網更新和混錯接管網改造,穩步實施雨汙分流改造,實現城鎮汙水管網全覆蓋,基本消除汙水直排現象。統籌最佳化汙水處理設施佈局和規模,現有汙水處理能力不足的地方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大中型城市可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建設,為建制鎮預留髮展空間。黃河沿線城市實現生活汙水集中處理能力全覆蓋。結合現有汙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系統規劃建設汙水再生利用設施,“十四五”期間申報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城市若干個,綜合開展汙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範,選擇典型地區開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作。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迴圈利用,到2025年,形成50個可複製、可推廣的工業廢水迴圈利用優秀典型案例。

2。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建設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根據生活垃圾產生源所屬功能區特點,結合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佈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對不具備分類收集功能的收集點和老舊分類設施進行改造,全面提高分類收集能力。合理確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方案,統籌佈局分類轉運站,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完善分類運輸系統。按照科學評估、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支援不具備條件的縣(市)透過跨區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設規模化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加快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

3。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高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加強建築垃圾精細化分類及資源化利用,提高建築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產品質量,擴大使用範圍,規範建築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健全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退役光伏元件和風電機組葉片、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製品、廢舊紡織品、廢塑膠、廢紙、廢玻璃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積極爭取國家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試點。到2025年,全省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4。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強化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對需要特殊處置及具有地域分佈特徵的危險廢物,按照全省統籌、相對集中的原則,以主要產業基地為重點,因地制宜建設一批處置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的區域性集中處置基地。積極爭取建設國家區域性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和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加強全省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和應急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省級醫療廢物處置應急備用中心建設,加快超負荷、高負荷執行的市級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擴能提質改造,補齊醫療廢物處置短板。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平戰結合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二)著力建設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

1。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在全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按照綠色低碳、集約高效、迴圈發展的原則,統籌安排環境基礎設施空間佈局。指導市、縣級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在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將專項規劃明確的空間佈局統籌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一張圖”實施監督資訊系統,作為環境基礎設施專案選址依據。推動靜脈產業園提質建設,推進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園區)建設,加強基地(園區)產業迴圈連結,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和工藝裝置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汙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汙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持續推進縣域生活垃圾和汙水統籌治理,支援有條件地方的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

2。強化設施協同高效銜接。發揮環境基礎設施協同處置功能,打破跨領域協同處置機制障礙。鼓勵採用“生物質利用+焚燒”等模式,將垃圾焚燒發電廠、水泥窯、燃煤電廠等協同處置方式作為汙泥處置補充方式,推廣汙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利用。統籌新建、在建、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和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水泥窯、工業窯爐、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資源,建立省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到2025年,每個省轄市至少建成一座協同應急處置設施。對具備納管排放條件的地方或設施,探索在滲濾液經預處理後達到環保和納管標準的前提下開展達標滲濾液納管排放。

(三)推動智慧綠色升級。

1。推進數字化融合。充分運用大資料、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實施智慧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升級,鼓勵建設城鎮廢棄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慧化處理體系。建設一批智慧環保典型應用場景,完善重點鄉鎮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實現自動監測動態全覆蓋,到2025年,實現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大氣汙染物排放和城鎮汙水集中處置設施、重點排汙單位及排汙許可重點管理單位汙染物排放線上監測動態全覆蓋,其他排汙單位透過用電、影片監控等方式實現動態監控全覆蓋,並納入日常執行監管。深入實施醫療廢棄物資訊化管理“三步走”戰略,透過試點先行,2022年年底前實現全省所有三級醫院醫療廢棄物資訊化管理目標,2023年年底前覆蓋全省所有二級以上醫療機構,2024年年底前覆蓋全省所有醫療機構,落實省、市、縣三級監管責任,實現部門聯通和資料共享。

2。提升綠色水平。採用先進節能低碳環保技術裝置和工藝,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對技術水平不高、執行不穩定的環境基礎設施,採取最佳化處理工藝、加強執行管理等措施推動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環境基礎設施二次汙染防治能力建設。鼓勵採取庫容騰退、生態修復、景觀營造等措施推動封場整治,到2025年,除應急和飛灰填埋場外,全省封場生活垃圾填埋場達到70座以上。加強汙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加快提高焚燒飛灰、滲濾液、濃縮液、填埋氣、沼渣、沼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設施水平,推動再生資源利用行業集約綠色發展。

(四)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

1。積極營造規範開放市場環境。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市場化執行機制,平等對待市場主體,規範市場競爭秩序,做好市場主體資訊歸集共享工作,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鼓勵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信譽度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場主體公平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吸引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和運營。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依託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河南),推進市場主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歸集共享。

2。深入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鼓勵第三方治理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按照排汙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原則,以園區、產業基地等工業集聚區為重點,推動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專業化汙染治理,提升設施執行水平和汙染治理效果。持續推進園區汙染第三方治理重點專案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爭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專案企業所得稅優惠。到2025年,建設5家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示範園區。擇優選取一批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總結推廣成熟有效的治理模式。

3。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鼓勵大型環保集團、具有專業能力的環境汙染治理企業組建聯合體,按照統籌規劃建設、系統協同運營、多領域專業化治理的原則,對地表汙水、汙染土壤、汙染地下水、垃圾、固體廢物、廢棄礦山、礦渣、尾礦庫、廢棄礦井、煤矸石、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提供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結合國家級縣城建設示範地區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積極探索區域整體環境託管服務長效運營模式和監管機制。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專案試點。

(五)健全保障體系。

1。加強科技支撐。支援開展工農業生產及生活廢水、廢氣、廢棄物處理與資源化迴圈利用等資源環境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圍繞廚餘垃圾、汙泥、焚燒飛灰、滲濾液、磷石膏、錳渣、赤泥、鹼渣、富集重金屬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置和小型垃圾焚燒等領域存在的技術短板,引導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強化研發,打造一批創新聯合體,最佳化創新平臺建設佈局,支援符合條件的平臺申報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完善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和產學研對接機制,發揮應用場景對技術應用的支撐作用,推進重點技術和裝備成果轉移轉化和應用示範。

到2025年,圍繞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領域,佈局建設10個以上省級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

2。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健全城鎮汙水處理收費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到2025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達到覆蓋汙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汙泥處置成本水平。落實差別化汙水處理費收費機制,推動汙水排放大戶、重點汙染企業率先實行。支援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再生水價格,鼓勵對再生水利用大戶實行累退價格機制,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科學合理制定收費標準並動態調整。有序推行非居民使用者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使用者按量收費。結合本地實際,最佳化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模式,有效提高收繳率。統籌考慮區域醫療機構特點、醫療廢物產生情況及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鼓勵採取按照重量計費方式;具備競爭條件的,探索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收費標準。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

3。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援力度。嚴格落實環境治理、環境服務、環保技術與裝備等領域財政稅收優惠政策。

指導各地精準謀劃儲備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專案,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完善專項債專案建設進度統計報告制度,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針對性金融產品,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信貸傾斜力度。開展企業債券發行培訓輔導,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專案建設。

4。完善統計制度。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提高統計資料質量。充分運用現有汙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統計體系,加強統計管理和資料整合,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統計指標體系。強化統計資料運用和資訊共享,對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時效性強的有關統計工作,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

責編:陳玉堯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