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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技術合同你要知道的事(一)

2023-01-08由 法之界APP 發表于 農業

技術服務合同可以分包嗎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諮詢與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間權利義務的合同。也就是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以技術及提供技術的行為為標的的合同的總稱。此處的技術可以包括現存的技術成果、尚未存在的技術的開發以及提供與技術有關的輔助性幫助等行為。可以看出技術合同的本質上屬於承攬合同或特種買賣,只是標的多是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智力成果。

關於技術合同你要知道的事(一)

1.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

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專案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訊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2.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及使用費:

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

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辦法。

3.職務技術成果:

是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範圍:

1

)履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承擔其交付的其他技術開發任務;

2

)離職後一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歸屬:

關於技術合同你要知道的事(一)

4.技術合同的無效情形和處理:

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無效情形:

1

)非法壟斷技術的技術合同無效

(一)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轉讓給對方、無償獨佔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智慧財產權;

(二)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三)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四)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並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裝置、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裝置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六)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2

)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處理方式:

(1)

侵害他人技術秘密的技術合同被確認無效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該技術秘密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時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但應當向權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並承擔保密義務。

2

)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另一方侵權仍與其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屬於共同侵權,人民法院應當判令侵權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和保密義務,因此取得技術秘密的當事人不得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

3

)合同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