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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出納日記賬簿第一頁怎麼寫現金日記賬,出納日記賬格式一覽

2021-08-13由 行走旅行 發表于 農業

出納日記賬簿第一頁怎麼寫

現金日記賬,用來逐日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情況的特種日記賬。小編整理了一些出納現金日記賬格式,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出納現金日記賬格式

現金日記賬是各單位重要的經濟檔案之一,為保證賬薄使用的合法性,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舞弊行為,保證賬簿資料的完整和便於查詢,各單位在啟用時,首先要按規定內容逐項填寫“賬簿啟用表”和“賬簿目錄表”。在賬簿啟用表中,應寫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和啟用日期;在經管人員一欄中寫明經管人員姓名、職別、接管或移交日期,由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在一本日記賬中設定有兩個以上現金賬戶的,應在第二頁“賬戶目錄表”中註明各賬戶的名稱和頁碼,以方便登記和查核。

出納現金日記賬的具體要求

(1)根據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記賬。現金出納人員在辦理收、付款時,應當對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進行仔細的複核,並以經過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和其所附原始憑證作為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如果原始憑證上註明“代記賬憑證”字樣,經有關人員簽章後,也可作為記賬的依據。

(2)所記載的內容必須同會計憑證相一致,不得隨便增減。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摘要、金額和對應科目等。經濟業務的摘要不能過於簡略,應以能夠清楚地表述業務內容為度,便於事後查對。日記賬應逐筆分行記錄,不得將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合併登記,也不得將收款付款相抵後以差額登記。登記完畢,應當逐項複核,複核無誤後在記賬憑證上的“賬頁”一欄內做出“過賬”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3)逐筆、序時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為了及時掌握現金收、付和結餘情況,現金日記賬必須當日賬務當日記錄,並於當日結出餘額;有些現金收、付業務頻繁的單位,還應隨時結出餘額,以掌握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

(4)必須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不得隨便更換賬頁和撕去賬頁。現金日記賬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不得以任何理由撕去,作廢的賬頁也應留在賬簿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賬簿尚未用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更換賬簿或重抄賬頁。記賬時必須按頁次、行次、位次順序登記,不得跳行或隔頁登記,如不慎發生跳行、隔頁時,應在空頁或空行中間劃線加以登出,或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蓋章,以示負責。

(5)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準確無誤。在登記書寫時,不要濫造簡化字,不得使用同音異義字,不得寫怪字型;摘要文字緊靠左線;數字要寫在金額欄內,不得越格錯位、參差不齊;文字、數字字型大小適中,緊靠下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空距,一般應占格寬的二分之一,以備按規定的方法改錯。記錄金額時,如為沒有角分的整數,應分別在角分欄內寫上“0”,不得省略不寫,或以“一”號代替。阿拉伯數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適當傾斜,以使賬簿記錄整齊、清晰。為防止字跡模糊,墨跡未乾時不要翻動賬頁;夏天記賬時,可在手臂下墊一塊軟質布或紙板等書寫,以防汗浸。

(6)使用鋼筆,以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復寫賬簿除外)或鉛筆書寫。但按照紅字衝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及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業務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7)每一賬頁記完後,必須按規定轉頁。為便於計算瞭解日記賬中連續記錄的累計數額,並使前後賬頁的合計資料相互銜接,在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結出當月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的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在本頁最後一行用鉛筆字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和餘額,核對無誤後,用藍、黑色墨水在下頁第一行寫出上頁的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在摘要欄內寫上“承前頁”字樣,不再在本頁最後一行寫“過次頁”的發生額和餘額。

(8)現金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每月月未必須按規定結賬。現金日記賬不得出現貸方餘額(或紅字餘額)。

(9)記錄發生錯誤時,必須按規定方法更正。為了提供在法律上有證明效力的核算資料,保證日記賬的合法性,賬簿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藥物清除字跡。發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正、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出納現金日記賬的操作方法

現金日記賬與現金收付款憑證核對

收、付款憑證是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賬目和憑證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記賬過程中,由於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會發生重記、漏記、記錯方向或記錯數字等情況。帳證核對要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一筆一筆地進行。檢查的專案主要是:核對憑證編號;複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檢查如發現差錯,要立即按規定方法更正,確保帳證完全一致。

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分類帳的核對

現金日記賬是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的,現金總分類帳是根據收、付款憑證彙總登記的,記賬的依據是相同的,記錄的結果應該完全一致。但是,由於兩種帳簿是由不同人員分別記賬,而且總帳一般是彙總登記,在彙總和登記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差錯;日記賬是一筆一筆地記的,記錄的次數很多,也難免發生差錯。因此,出納應定期出具“出納報告單”與總帳會計進行核對。

平時要經常核對兩帳的餘額,每月終了結帳後,總分類帳各個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和餘額都已試算平衡,一定要將總分類帳中現金本月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以及月末餘額分別同現金日記賬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計數、本月支出(貸方)合計數和餘額相互核對,檢視帳帳之間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應查出差錯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發生額出現差錯,應查詢現金收款憑證、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提取現金業務)和現金收入一方的賬目;反之則應查詢現金付款憑證和現金付出一方的賬目。找出錯誤後應立即按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帳帳相符。

現金日記賬與庫存現金的核對

出納人員在每天業務終了以後,應自行清查帳款是否相符。首先結出當天現金日記賬的帳面餘額,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實際工作中,凡是有當天來不及登記的現金收、付款憑證的,均應按“庫存現金實有數+未記賬的付款憑證金額-未記賬的收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賬帳存餘額”的公式進行核對。反覆核對仍不相符的,即說明當日記賬或實際現金收、付有誤。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一方面應向會計負責人報告,另一方面應對當天辦理的收、付款業務逐筆回憶,爭取儘快找出差錯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