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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州網友深陷運營商299月最低消費十年合約,登出仍需賠付違約金

2023-01-02由 冷豔觀人生 發表于 農業

電信寬頻登出違約金多少

網友向平臺求助:2017年8月份辦理一張聯通公司手機卡尾號111,被告知每月299元最低消費,一年後可隨意更換優惠套餐,使用至現在,近期因學生網課寬頻問題想攜號轉網,電話諮詢客服得知。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被辦理10年299合約套餐,故不能參與攜號轉網。如違約需支付高額違約金,多次交涉未果,諮詢號碼登出也被告知需支付高額違約金才能登出停止使用。

鄧州網友深陷運營商299月最低消費十年合約,登出仍需賠付違約金

那麼針對網友在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所遇到的問題,靚號超長合約、違約需交納高額賠償金的現象是否合理呢?對此,中宏網記者諮詢了河南梅溪(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瀚,韓瀚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而像唐先生這種情況,如果運營商未告知簽訂的靚號協議期限是10年的情況下,很明顯經營者就設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此外,違約金基於合同,《合同法》保障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和《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的效力存在高低之分,前者是法律,而後者屬於行政法規,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客戶面對運營商不出示合同,強制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行為,除投訴外,還可以訴諸於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若如唐先生所述,在簽訂靚號協議時,並沒有明確告知協議期限是10年的情況下,那所簽訂的協議並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韓瀚表示。

電信專家付亮認為,“靚號”轉網難的問題,其實是在進入試執行階段的攜號轉網,將長久以來“靚號”存在的問題暴露了出來,像這樣的問題合約就是典型的歷史遺留問題。雖然工信部印發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對電信業務經營者進行了指導性規定,但並未就“靚號轉網”等具體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運營商應當在工信部相關規定的指導下,出臺具體的靚號細則,規範靚號分配,並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