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要素名、不同申報要求”怎麼報?
2021-08-05由 雲報關一站式通關平臺 發表于 農業
申報要素怎麼填寫
本期,我們對申報要素中的“
同要素名,不同申報要求
”作出歸納總結,幫助大家更好地正確規範申報。
一
“製作或儲存方法”
屬於歸類要素,指商品具體的製作方法或儲存方法。但根據商品品名和類別的不同存在不同的填報要求。
例如:
0203 鮮、冷、凍豬肉,製作或儲存方法是指:鮮、冷、凍
02102000 牛肉,製作或儲存方法是指:幹、燻、鹽醃、鹽漬等
04031000 酸乳,製作或儲存方法是指:發酵、酸化、濃縮、加糖及其他甜物質)
16051000 蟹,製作或儲存方法是指:烤、煎、炸等
41033000 豬皮,製作或儲存方法是指:鮮、幹、鹽漬、石灰浸漬、浸酸、未鞣製、退鞣處理
可以看出,“製作或儲存方法”這一申報要素主要集中在《稅則》中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第二類(植物產品)、第四類(食品)和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商品中。
進出口企業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根據商品種類、品名,對“製作或儲存方法”要素中括號內提示的內容進行迴應填報。
二
“用途”
既屬於歸類要素也包含在價格要素中,一般是指商品應用的方面、範圍。
例如:
0502。9商品可填寫“制刷用”;
0505。1商品填寫“填充用”;
0711商品填寫“不適於直接食用”等等。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同一章節的商品,對於“用途”的填報仍然可能存在不同要求,
尤其是申報零部件時要特別注意申報要素括號後的提示內容
:
子目8471。5中,“用途”為價格要素,可根據商品實際應用範圍填報為“處理、儲存資料用”等。
子目8373。3 中,“用途”為歸類要素,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適用於XX品牌XX機或通用於XX機”。
三
“外觀”
“外觀”一般指商品的顏色、形狀等表觀形狀。但是要注意《目錄》中有特別標明的除外。
例如:
子目 3907。4中,“外觀”指的是形狀、顏色等,申報時應對商品的形狀和顏色予以申報,例如:黑色顆粒。
子目3915下的廢塑膠“外觀”要素申報要求包含“顏色、尺寸”。
因此,對於可判定尺寸範圍的填報尺寸範圍,無法判斷尺寸的應填報“不規則、無固定尺寸”。
四
“品牌”
“品牌”是產品的識別標誌,也是產品品質的體現之一,主要屬於價格要素。一般情況下,填報產品實際的品牌標識內容,中文或者英文名稱擇一即可;但某些稅目對於“品牌”要素要求填寫“中文及英文品牌”,注意一併填報。
品目19。01和19。04中,“品牌”要素的填報要求是填寫中文及外文名稱。
品目19。05中,“品牌”要素的填報未做明確規定,中文或英文名稱可以擇一填報。
五
“包裝”與“包裝規格”
“包裝”
一般指產品流透過程中保護產品、方便儲運等使用的容器、材料、輔助物等的總稱,應填報為
“袋裝”“桶裝”
等;
“包裝規格”
指具體包裝和規格,應填報為
“單位包裝容量*每包裝單位數/包裝單位”
。
除此之外,
品目29.36、39.37、29.41和33.04中,“包裝”及“包裝規格”應填寫“非零售包裝”或“零售包裝”
。
六
“原理”與“功能”
兩者均屬於歸類要素,要求申報內容要能夠滿足歸類需要。
“原理”
主要指商品在執行機制中存在的基本規律。
“功能”
指商品所發揮的作用或具有的本有屬性。
在某些子目中,規範申報要求同時申報“原理”與“功能”時,很容易出現申報混淆的情況。其實我們可以簡單區分,
“原理”更多的是解釋“為什麼能起作用”,而“功能”更多的是解釋“起什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