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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動手拆除違法建築?

2022-07-13由 郭悅律師 發表于 農業

誰有行政處罰權

太多人將注意力放在房屋被認定違法建設的過程中,而忽視了在房子被認定違法建設之後誰有權來拆除房屋?依據什麼程式來拆?因為不重視和不瞭解,很多人在拆房過程中產生了糾紛。

誰有資格動手拆除違法建築?

今天我們一起來簡單瞭解一下,違法建設認定後,誰有資格來動手拆房?如何拆?在我國《行政強制法》中可以清晰地找到答案。

首先,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責,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行政強制措施,不是任何行政機關都可以隨意來拆房的,同樣按照規定,要先具備職權依據,有職權是第一位的。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其次,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依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規定強制執行。

誰有資格動手拆除違法建築?

實施步驟:

第一步、催告。

行政機關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以書面形式作出催告。

第二步、陳述、申辯。

當事人收到催告書之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複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第三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在你的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後,應在要求期限之內拆除房屋。如無特殊原因自行為拆除,未履行處罰決定的,按照上述規定由具有職權的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程式拆除房屋。

希望今天的內容可以幫到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給我發私信~!

誰有資格動手拆除違法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