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2022-06-28由 北京商報 發表于 農業

不同的銀行卡可以在不同的銀行存款嗎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我們關係比較好,他也說到時候給我幾千元好處費,我就答應了。”

你還在出借銀行卡嗎?小心落入

“跑分”洗錢

陷阱……

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5月以來,廣東、內蒙古、天津、武漢、成都等十餘省市,均傳出警方破獲“跑分”案的訊息,案件數量接近

40起

,涉案金額則在數萬元至

上億

元不等。

11小時洗錢流水46萬元

根據“平安武漢”日前釋出的訊息,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近期打掉2個“跑分洗錢”電詐犯罪團伙。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圖片來源:平安武漢截圖

“我們關係比較好,他也說到時候給我

幾千元好處費

,我就答應了。”家住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邾城街的吳某交代,4月初,一起玩了七八年的朋友夏某,透過微信問他有沒有錢用,稱可以拿著銀行卡跑分洗錢,“

銀行卡越多越好

”。為獲得“好處費”,吳某捲入了這場“跑分”洗錢案件中。

當天約11個小時時間裡,吳某的銀行卡交易流水就達46萬元,並在銀行卡、網路支付賬號相繼

被凍結

後,獲得了約4600元“好處費”。順著吳某這條線,武漢警方進行了深挖,最終抓獲34名涉詐人員,扣押作案手機53部、銀行卡130餘張,初步核查涉案金額4000餘萬元,涉及60餘起電詐案件。

知法還犯法,熟人帶熟人

“事先已經告知借卡用途,有些人明知違法,還繼續參與。”辦案民警介紹,洗錢團伙發展成員,都是

熟人帶熟人

,以免被“黑吃黑”。

從警方通報內容來看,因為“好處費”陷入“洗錢”陷阱的,甚至還包括

金融支付行業從業者、大學生

群體,明知銀行卡被用於“跑分”,但仍然選擇鋌而走險。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圖片來源:平安武漢截圖

在武漢警方通報的案件中,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雷某將自己名下的信用卡、手機卡出租給他人“走流水”,可以按照

3%

比例返點提成。

據雷某交代,從中獲利3。2萬元後,他又介紹朋友參與洗錢,從中賺取差價。經調查,雷某銀行賬戶資金流水達到106萬餘元。而其本身有金融支付方面工作經歷,心中清楚銀行卡是被用來走非法資金。為了躲避調查,雷某參與洗錢獲得的3。2萬元“好處費”也是轉到了家人卡中。

“跑分”到底是什麼

學生群體則是透過各類網路兼職參與到“跑分”洗錢案件中。近期,成都市金堂縣公安局反詐專班連續打掉多個“跑分”洗錢團伙,其中便涉及到不少在校大學生。“缺錢可以找我,

合法專案兼職,一天可掙幾千塊

”“把自己的銀行卡提供給陌生人轉賬就能賺錢”等噱頭吸引學生注意,為了高額利潤,學生使用自己的銀行、支付賬戶,幫助資金轉移,也就此淪為幫兇。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圖片來源:成都金堂公安影片截圖

博通分析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所謂“跑分”就是洗錢或者詐騙團伙透過平臺招聘使用者,用給付租金的方式讓使用者的二維碼或者賬戶幫別人收錢,而這些租賃來的支付賬戶會被大量用於電信網路詐騙、賭博等違規活動收款以及轉賬。以賭博網站為例,透過跑分平臺實現了“

賭客-平臺會員-跑分平臺-境外賭博網站

”的資金流轉閉環,最後達到洗錢的目的。

監管重壓下,部分犯罪分子為了轉移資金,將目光投向了普通使用者,並許諾高額利潤。疊加部分使用者不明白其背後涉及的法律風險等因素,普通使用者由此捲入其中。王蓬博直言,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的就是使用者

佔便宜、不懂法

的心理,實現洗白資金的目的。

而在談及“跑分”的具體危害時,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階分析師蘇筱芮指出,從行業來說,“跑分”擾亂了金融行業秩序,給不法資金的轉移帶來風險隱患,從個人群體來說,其個人隱私可能會洩露,繼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存在財產損失風險;

可能涉及到違法犯罪,被定性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件。

出借銀行卡,日賺好幾千?11小時流水46萬,揭秘“跑分”平臺資金流轉、如何洗錢

圖片來源:成都金堂公安影片截圖

什麼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即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圖片來源丨平安武漢截圖、成都金堂公安影片截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