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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死人的公攤面積,有苦說不出!

2022-06-23由 愛假設的如果先生 發表于 農業

分攤面積30多個平方正常嗎

首先我可真想噴一下李嘉誠!

昨天,在縣城買的房子剛交完首付款,130平方,其中公攤面積佔了30個平方,住進去的,也就100不到,心中算了一筆賬,特麼白花了二十多萬!

按目前公認的說法,公攤面積概念由香港“引進”,看似拉低評論房價的行為實為開發商賺足了利潤,1995年,《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實施,然而,

最諷刺的是,香港作為公攤面積的發起者帶頭人,已於2013年取消了公攤面積!

什麼叫公攤面積?即為公共行為和公共活動方便開發商建設的建築面積,例如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公共面積由該樓棟業主分攤。

坑死人的公攤面積,有苦說不出!

那我就想問了,你的公攤面積,為何要我業主來承擔?哦,建個房子,意思就是所有的一切都得我們來買單是吧?

公攤面積有沒有貓膩?

你實際調查過所在小區的公攤面積總數是多少嗎?

你清楚本小區公攤面積的實際計算方式嗎?

相信大多數人對於這些問題一臉蒙。

也正是這種資訊的不對稱,給開發商帶來了可乘之機。

公攤面積,到底誰算得?

開發商界流傳著一種說法:各戶公攤面積之和,大於公攤面積總數。即1+1>2。而多出的這部分利益,由開發商方所得。

開發商如與第三方測量團隊達成默契,在公攤面積的大小上做文章。哪怕每戶多分攤零點幾個平米,一個幾十萬平米的專案,將餘錢不少。

假設一線城市某樓盤共有4000套房,以均價6萬元/平米計算,假設開發商每套多算0。1平米的公攤面積,那麼整個樓盤就可多賺2400萬元。

即便有良心的開放商,公攤面積一分錢也不多給你算,陷阱依舊重重。

總之,一個房子下來,你花了百分之百的錢,住了百分之七十的房子,有的地方例如2010年,山東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2017年,南京某商住公寓一些戶型的公攤面積竟然比套內面積還大,得房率只有42%。

最後只想說,掙錢不易,掏錢的時候,真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