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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開具稅率欄為“不徵稅”的發票?

2022-05-11由 財稅郡 發表于 農業

稅差怎麼計算

納稅人銷售單用途卡或多用途卡,並未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卻實際收到了款項,此種情況應如何向購卡者開具發票呢?企業發生不屬於增值稅應稅範圍內的行為或雖然賬務上確認為收入,但尚未達到增值稅規定的納稅義務時間的,實際收到款項,應如何開具發票呢?

什麼情況下開具稅率欄為“不徵稅”的發票?

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提供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及不動產。企業提供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時(包括單用途卡及多用途卡),並未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不屬於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即為不徵稅業務。但對方購買預付卡或對預付卡充值時,對方索要發票,企業是需要給對方開具發票的。那麼發票應如何開具呢?

針對收到款項未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應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徵稅專案”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徵稅”。此類發票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單用途卡或充值

單用途卡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時,或則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比如美容院會員卡充值),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售卡方(髮卡企業指定,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退卡等相關業務的企業)因發行或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收取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

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方應按規定繳納加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再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納稅人的,銷售方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再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多用途卡及充值

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比如酒店發行儲值卡,持卡人可在集團內任意酒店使用消費,包括住宿、餐飲、娛樂等)取得的等值的

人民幣

資金,或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什麼情況下開具稅率欄為“不徵稅”的發票?

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實際提供消費品或服務的商戶)應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提供住宿服務,屬於一般納稅人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為6%,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適用徵收率為3%),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購卡或充值環節,支付機構已經向持卡人開具了普通發票)。

支付機構因發行或銷售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收取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

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再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除了以上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時,售卡方或支付機構需要向購卡人或持卡人開具編號為“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徵稅專案”,稅率欄為“不徵稅”的普通發票之外,以下行為也需要開具此類發票:

1、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專案收取的預收款

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的,凡是購房合同沒有明確採取直接收款方式的,一律按預收款方式認定,實際收到預收款時,開具編號為“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徵稅專案”,稅率欄為“不徵稅”的普通發票,按規定預繳增值稅,以納稅人辦理產權登記的時間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先開具適用稅率增值稅發票的,以發票開具時間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合同明確採用直接收款方式的,無論是否在約定時間收到款項,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預繳增值稅。

2、建築服務預收款

建築服務收到預收款的,需要開具編號為“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徵稅專案”,稅率欄為“不徵稅”的普通發票。

3、不徵稅自來水

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所對應的水票收入不徵收增值稅,需要開具此類發票。

4、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徵稅發票

ETC後付費客戶和使用者卡客戶透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部分的通行費以及ETC預付費客戶選擇在充值後索要發票的預付款,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

什麼情況下開具稅率欄為“不徵稅”的發票?

5、代理進口免稅貨物

納稅人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徵進口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不包括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貨款,向委託方收取並支付的貨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除了以上情況,

代收印花稅、代收車船稅、代收民航發炸基金、拍賣行受託拍賣文物藝術品代收貨款、融資性售後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資產重組涉及的不動產、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有獎發票獎金支付

等情形,都是未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不徵收增值稅,此類均開具編號為“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徵稅專案”,稅率欄為“不徵稅”的普通發票。

實務中,應區分“不徵稅”和“免稅”,“不徵稅”即增值稅應稅範圍之外的活動,“免稅”屬於增值稅的應稅範圍,只是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及不動產用於免稅專案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而用於不徵稅專案的,其進項稅額准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