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如何以文制武?仔細觀察帶兵文官的升遷規律,便能發現規律
正統年間,軍隊出征時,文官提督軍務已成定製,固定的搭配是兵部官員總督軍務,太監監軍,武官為總兵官
《新鹿鼎記》的“鰲府”到底哪裡有錯?其實跟“鰲”沒關係!
據《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卷七十二“工部”中記載,其中對親王府制、世子府制、郡王府制、貝子府制及鎮國公、輔國公制都有嚴格規定,凡第宅公侯以下至三品官“餘各有禁,逾制者罪之
文史常識——中國古代的封爵制度
郡王、嗣王、藩王為一品,開國郡公、開國縣公二品,開國縣侯三品,開國縣伯四品,開國 縣子五品,開國縣男六品,沐食侯七品,鄉、亭侯八品,關中、關外侯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