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受僱盜伐林木應如何處理本案中,李某、田某相約晚上7點去砍伐林木,並當夜賣給某加工廠,作為具有正常行為能力的田某本應判斷出李某僱傭他是盜伐林木而仍然參與與盜伐行為,並且約定由田某聯絡將盜伐的木材賣給某加工廠,據此可以認定田某明知李某的盜伐行為而積極參與,甚至是合謀2022-09-14盜伐林木盜伐受僱砍伐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