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東鋒等2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主犯涉17項罪名獲刑25年法庭對被告人杜東鋒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等17項罪名進行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2-08-04杜東鋒非法黑社會被告人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