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抄襲?《無價之姐》被髮律師函警告,要求五日內道歉並賠償”律師函顯示,董赫男認為李宇春及其公司發行的《無價之姐》的副歌部分,抄襲了其音樂作品《跟我出發》的內容,因此,董赫男要求李宇春方立即停止一切著作權侵權行為,並在五日內,於微博等各大社交平臺上就本次使用抄襲作品的侵權行為釋出致歉宣告,持續時間2022-02-11李宇春董赫抄襲之姐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