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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2胎姓氏起訴離婚:為了冠姓權,真沒必要

2022-05-19由 YIBAO 發表于 林業

冠姓權重要嗎

01

婚姻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會涉及到兩個家庭以及房子車子的問題,但是讓我感到詫異的是:

有的人竟然會因為生的孩子跟誰姓的問題,而談崩,鬧離婚

生的孩子跟誰姓,在中國我們大都是默認了孩子要跟父親姓的,但是在近年來也有的孩子是隨母親姓,有的是乾脆生兩個,一家一個。其實在我看來跟誰姓都無妨,畢竟都是你們的孩子,都會養。

但是在大部分男人眼裡:

他們還是沒辦法接受孩子隨母親姓

這不近日,昆明有一對夫妻因為2胎跟誰姓鬧上了法庭,還差點離婚。

夫妻二人因2胎姓氏起訴離婚:為了冠姓權,真沒必要

湯某和史某霞一胎女兒隨父姓湯,2021年兩人再生一女。妻子史某霞認為大寶已隨父姓湯,二寶應該隨母姓史,遭丈夫湯某強烈反對,雙方互不相讓最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係。最終,史某理解丈夫堅持二胎姓湯是其父遺願,法官也從中調解,雙方打消了離婚念頭。

看到這則新聞,我無奈笑了,最終還是女方妥協了,湯某才打消了離婚念頭。

我並不是很看好他們暫時不離婚,兩個人在冠姓權上有分歧,湯某那麼在乎“冠姓權”,說不定哪天他們還會因為同樣的問題再鬧上法庭。

僅僅只是因為“孩子跟誰姓”就訴至法院離婚,這在我看來實在是太離譜了。

夫妻二人因2胎姓氏起訴離婚:為了冠姓權,真沒必要

有網友精闢評論道:

孩子預設跟男人姓的時候,跟誰姓不重要。女人要求孩子跟自己姓的時候,那可就太重要了。跟女人姓了,我老父親都要死不瞑目的。

感嘆一句:

懷孕的是女人,生孩子的也是女人,帶孩子的還是女人,女人只不過要求生的兩個孩子一個跟她姓,就這麼難嗎?

冠姓權,就那麼重要嗎?

很多男人在姓氏問題上會勸女人:

自古以來傳統就是如此,生的孩子都是跟父親姓。可是我問你,為什麼自古以來都有彩禮,怎麼有的男人卻指責彩禮是糟粕呢?豈不是很雙標。

我個人覺得姓氏問題不是大問題,跟誰姓能怎樣都是你們的孩子,難不成跟母親姓這孩子你們就不養了,是不是很荒謬。

生二胎本來是一件歡喜的事情,結果夫妻二人因為跟誰姓鬧上法庭,還差點離婚,最終的結果還是女方妥協了,男方才算了。等著吧,以後出現類似的問題他們還是會爭吵,因為男方的態度是很強勢的,只有女方妥協才能最終將就婚姻。

還有網友調侃,這要是生了三胎跟誰姓?兩夫妻因為冠姓權都能鬧離婚,還生什麼三胎啊。

夫妻二人因2胎姓氏起訴離婚:為了冠姓權,真沒必要

02

孩子跟誰姓?

其實就中國的婚姻法來說,法律上是有明文規定的,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但是這個條款其實如同虛設,我們遵循了幾千年來的傳統,好像孩子跟隨父姓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情。

因為姓氏對於大多數中國男人而言尤為重要,我敢說,很多男人都會在乎孩子跟誰姓。另外一個姓氏在普通的家庭裡也關係到財產的繼承,這麼說吧,自家的財產是不會給外姓人繼承的。如果外孫跟了外公姓,也就往往會拿到遺產的“入場券”。

我有一個作者朋友說得很好:

姓氏,很可能是中國血緣關係裡維繫家族利益共同體的唯一密碼。

這讓我想起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一件事:朋友玲是家境比較優越的獨生女,家裡開工廠那種,當然也不是能年收入千萬那種,但年入百萬已經是相對優越了。玲的父母希望玲可以找個願意“兩顧”的,不是入贅,而是兩個家庭都顧及到,如果生兩個孩子,其中一個隨母姓。

讓玲意外的是,她所有的男朋友只要一談到這個問題,兩個人就直接鬧掰了。

玲也想過要找同姓的,但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那個男生工作不好嫁她等同於是完全“扶貧”。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一個男人沒有擔當完全靠女方豈不是太沒出息了,兩個人也就分手了。可能也是因為沒有太喜歡,談的時候很年輕,想分手也就分了。

但還有四個男朋友,完全都是因為姓氏的問題而分的。談著談著,玲覺得這事還是得提前說得好,結果她跟男生一提,都是不太同意,說等同於是“上門女婿”。玲無奈,怎麼就是上門女婿了,我不跟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在老家,咱們在省城生活,怎麼就會是上門女婿呢?而且現在也不要求男方入女方的族譜。

這五個男朋友中,好不容易有一個不怎麼在意的,但是他母親說什麼都不同意。男生因為這件事跟母親鬧得“離家出走”,母親還是沒同意。老人家說什麼:

“我拼了一輩子,還沒有到賣兒子的地步?”

怎麼就是賣兒子呢?現在結婚不都是組成自己的小家,再說了以後生孩子是我生,大

跟你們姓,小的跟我們姓,怎麼就不成了。

跟誰姓重要嗎?對於那些十分在意的相對傳統的人來說,這要是孩子不跟他姓,你們倆也就只能走到離婚這一步了。

夫妻二人因2胎姓氏起訴離婚:為了冠姓權,真沒必要

03

方才說“跟誰姓”也關乎到遺產的繼承。

雖然咱們國家的遺產法規定是父母以及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但是有的思想傳統很頑固的老人就認為:

這遺產就得留給姓自己姓的孫子,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就是說,遺產是不可能給外姓人的。

這讓我想起發生在我朋友身上一件真實的事,她是獨生女,父親在50歲去世了,後來因為一套房產她和母親跟叔叔和奶奶鬧上了法庭,在奶奶看來,這孫女是人家的,既然自己的兒子因病去世了,她小兒子家有男孩,怎麼能讓自家的房產落到外姓人手裡。

祖孫倆鬧到這一步,這親戚也就不親戚了,被所謂親情寒了心。

關於遺產的繼承問題,有些傳統的思想也很不合理:現在仍然有很多人是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兒子,而不會給女兒。他們覺得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還繼承遺產是幫著婆家人,是養了外姓人。

雖然已經是2019年了,但是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兒子還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

哀嘆啊哀嘆,“跟誰姓”有那麼重要嗎?

隨父姓也好,母姓也罷,我不建議對所謂“冠姓權”太過在意,正如法院所調解的:

姓氏只是一個人的符號,不論孩子姓什麼,永遠都是你們的孩子,難不成孩子不隨父姓你就不疼了嗎?那麼多孩子都是隨父姓,也沒見哪個女的不疼啊。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哪有不疼的理。

你會很在乎孩子跟誰姓嗎?這事你怎麼看?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