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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權大用一場空——商洛市丹鳳縣自然資源局龍駒國土所原所長張應軍案警示

2022-04-19由 陝西法制網 發表于 林業

自然資源局權利大了嗎

小權大用一場空——商洛市丹鳳縣自然資源局龍駒國土所原所長張應軍案警示

他出生在

陝南

一個普通農戶的家裡,小時候是一個淳樸善良勤快的好後生。1979年,青春年少的他滿懷金色夢想,穿上綠色軍裝,遠赴千里之外的甘肅張掖參軍,在火熱的軍營裡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歲月。

得到命運青睞的他,從部隊退役後在家待業不到半年, 就當上了鄉里的武裝幹部,端上了“鐵飯碗”。

幹事細心、待人熱情的他,在鄉武裝部的平凡崗位上幹了7個年頭,凡是和他打過交道的人,無不誇讚他的人品和工作能力。

由於各方面表現出色,人緣又好,1990年他轉任當地國土所所長,開啟了新的人生之路,前途一片光明。

在基層自然資源系統歷經了30年漫長歲月後,他終因背叛初心,思想蛻變,一步步走進電網高牆。

他是誰?他就是商洛市丹鳳縣自然資源局龍駒國土所原所長張應軍。

臨近退休,他由人人稱道的所長變成千夫所指的囚犯,這場人生悲劇,令人痛心和惋惜。

張應軍走到這一步,只因沒有把握好人生的航向,沒有守住初心、控制住貪慾,最終只能自食惡果。

張應軍是從什麼時候起忘記了軍人的優良傳統、開始違規濫用職權的?這還得從2014年的初春說起。

當時,開發商劉某生受龍駒街辦委託為育才學校徵地。在此過程中,劉某生鑽制度的空子,不辦任何手續,私自購買雷某某等群眾的12。762畝土地,並在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將所購買的土地劃成17宗莊基地,分別出售給彭某某等人建房。其間,劉某生為確保莊基地順利出售,向購買者承諾建房期間所有問題由他 “兜底”處理,確保房屋建成。

彭某某等購房者在違法建房期間,身為龍駒國土所原所長的張應軍從未到現場進行勘測,群眾議論紛紛。

轉眼到了2016年2月,龍駒國土所聯合多部門進行土地執法檢查,發現彭某某等人違法建房的問題後,十分惱怒的張應軍下決心要將彭某某等人已建成的房屋全部拆除,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大家都佩服他的魄力。

劉某生為了兌現當時出售莊基時 “兜底”的承諾,多次找張應軍請求網開一面。從那個時候開始,張應軍就已經在心裡下好了一盤“互利共贏” 的棋。

同年4月,張應軍讓劉某生將房屋已經建成的4戶群眾帶到龍駒國土所,對外稱要從嚴處理,實則張應軍早就和劉某生對好了“暗號”,作秀給別人看,絕不會動真碰硬。

表面上,張應軍安排工作人員按照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所需材料,當場為4戶群眾製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土地違法案件現場勘測筆錄,並填寫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土地違法案件調查報告、土地違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等一系列法律文書,且依據劉某生和其他4戶群眾口述的面積,決定按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予以罰款,隨後又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上述4戶群眾退還非法佔用土地,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像模像樣地照章辦事,使得單位的同事對張應軍更多了幾分敬意。

但是誰也沒想到,張應軍所謂的一切從嚴執法,純粹是做給大家看的。實際上,張應軍對劉某生嚴重違法倒賣土地行為未作任何處罰。除對已建成房屋的4戶群眾做了簡單罰款外,其餘處罰事項一件也未執行。雷聲大雨點小,根本沒有按章辦事。

張應軍為了維護和劉某生的“哥們”關係,視法律為兒戲,在自己的 “一畝三分地”上肆意作為,對劉某生的違規違法行為,只是透過“以罰代批”等簡單方式草草了事,使劉某生非法獲利267。68萬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從工作失職瀆職到非法收受他人禮金,張應軍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2017年初,劉某生心懷叵測地走進了張應軍的辦公室。曾受張應軍 “庇佑”而發了橫財的劉某生,為了繼續得到張應軍的照應,討好地對張應軍說:“你當了幾十年國土所所長了,現在還住著兩間老房子,說出去都讓人笑話!我給育才學校徵的那塊地,安置完群眾後還剩28間房莊基地,你要不要,要是想要了給你弄14間。”

一聽到14間房莊基地,張應軍又心動又害怕。心動的是整整14間房莊基地,自己奮鬥一輩子也得不到;害怕的是一旦事情敗露,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劉某生繼續忽悠鼓動,張應軍的思想防線終於被巨大的誘惑擊垮,利令智昏的他和劉某生達成了10萬元購買14間房莊基地的交易。

為了將事做得詭秘一些,來日好逃避罪責,張應軍讓兒子張某給劉某生卡里打了10萬元。可紙裡怎麼能包住火呢?

劉某生是個典型的“社會混混”,雖然收了張應軍的10萬元,但卻遲遲沒有給張應軍劃定14間房莊基地的具體位置。張應軍怕上當,多次催促,仍沒有結果。於是,不死心的張應軍委託李某某從中撮合,最終把14間房莊基地的事落到了實處。

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利弊相連,福禍相依的。當張應軍拿到14間房莊基地的時候,由貪婪鑄成的枷鎖已經牢牢地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張應軍從劉某生處違法購買的14間房莊基地,經丹鳳縣方元不動產資訊中心測繪,該宗土地面積為876。8平方米(1。3152畝);經丹鳳縣自然資源局認定,該宗土地為三類住宅用地;經北京中恆正源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該宗土地評估值為96。77餘萬元。因張應軍讓其兒子事前已支付給劉某生10萬元,故其受賄數額為86。77餘萬元。

另外,經查,2001年、2012年、2017年、2018年,先後有4名群眾在違法建房過程中,為了快速透過審批,順利將房屋建好,每人分別給張應軍送了1萬元。

張應軍作為一個所長,“官位” 不高,權力也不算大,但他卻利用手中不大的權利,膽大妄為收受賄賂。按他的說法,真是千不該萬不該將公權力轉化為自己謀利的工具,以至於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張應軍在《懺悔書》中寫道:“2008年以來,特別是近兩年,由於自己年齡增大,身體不斷出現問題,行將退休,看到別人都比自己生活得好,自己辛辛苦苦在國土所幹了一輩子,連一塊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心裡有一種失落感。因此在工作中馬馬虎虎、應付差事,導致監察不力、執法不嚴,使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制止。在違法案件查處中收受他人禮金,完全忘記了一個黨員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責任與使命,辜負了黨和組織多年的培養和教育。更為痛心的是,自己在劉某生的多次鼓動下,忘記了一個國土人的神聖使命,知法犯法,從其手中購買了1。4畝土地。這種做法無疑是把自己出賣給了違法犯罪分子。這是黨紀國法所不能容忍的、深惡痛絕的……”

2020年3月21日,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應軍作出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25萬元,違法所得4萬元全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此外責令其退還涉案土地。

當張應軍聽到宣判時,渾身戰慄,失聲痛哭。頭髮花白的他戴著沉重的腳鐐手銬被押上刑車,駛向高牆鐵門的時候,悔恨的淚水再也抑制不住……

張應軍入獄前就患有腦梗,做過手術,本應等待退休頤養天年,而此時卻要帶著自己的罪孽和悔恨在監獄裡度過6年。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會滋生腐敗。“嚴是愛,松是害”,不忘初心不但要講在嘴上,更要落實到行動上。權力無論大小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都要正確行使,不能公權私用、徇私舞弊。張應軍小權大用一場空的故事,值得世人警醒。

警示連結

出生在秦嶺山區的張應軍被任命為鄉國土所所長,無疑是讓家人欣慰、別人羨慕的。然而可悲的是,張應軍濫用職權、違法亂紀、胡作非為,最終將自己送進了監獄,由一個幸運兒變成了不幸兒。

人窮就要貪?非也。唐代詩人

王勃

在《滕王閣序》中寫道:“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意思是無論境遇多麼困苦,都應堅守節操,絕不能拋棄自己的凌雲之志。王勃藉助《滕王閣序》抒發了自己雖懷才不遇、身陷困境,但依舊心胸開闊、立志報國的精神,這種高尚的情懷,千百年來引起了眾多文人雅士的共鳴。

宋代著名政治家和文學家

范仲淹

出身貧寒卻潔身自好,他劃粥苦讀的故事至今都廣為流傳。范仲淹小時候是個窮苦的孩子。他兩歲時父親去世,為了生活,母親帶他改嫁到了朱家。朱家也很窮,無錢供他讀書,他就一個人來到一所寺院,一邊幹雜活,一邊苦讀,常常讀書到深夜。困了,他就用冷水洗洗臉。最使他感到困苦的就是每天的飯食,不要說可口的飯菜,連吃飽都不容易。每天他都會煮好一盆粥,待粥冷凝後用刀劃成四塊,早晚各取兩塊,就著醃鹹菜下肚。

范仲淹在應天府書院讀書期間,仍舊每日劃粥而食。一天,一個同學來看望他,見范仲淹生活這樣艱苦,很是同情。這個同學是官宦子弟,家中很富有。回家後同學向其父講了這件事,其父就叫人給范仲淹送去了好飯好菜。過了幾天,這個同學又來了。奇怪的是,送給范仲淹的飯菜還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裡,已經快發黴了。同學責怪范仲淹說:“常言道,君子不吃小人送來的食物,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范仲淹趕緊表示謝意,他說:“不是我不感激您和令尊大人的厚意, 而是我每天吃粥已經成習慣了,如果吃了你送來的好飯,貪圖享受,怕以後就吃不下稀粥了。”同學聽了深受感動,對范仲淹更加欽佩了。

靠著這種精神,范仲淹終於成為宋代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學家, 寫出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千古名句。

反觀張應軍,身為基層黨員領導幹部,把使命宗旨拋之腦後, 不甘貧寒,任性用權,機關算盡太聰明,只落得鐵窗內悔恨淚兩行。

張應軍案告誡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不忘來時路,真正做到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秉公辦事,為黨和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作者/來源:陝西檢察

小權大用一場空——商洛市丹鳳縣自然資源局龍駒國土所原所長張應軍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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