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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責任倒查機制 遲報漏報瞞報都將追責

2022-02-26由 央廣網 發表于 林業

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情節嚴重的給予什麼處分

央廣網濟南3月23日訊息(記者桂園)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工作的通知》,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資訊,縣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可越級報告;對達到相關報送標準的突發事件,事發地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在事發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省政府總值班室。

通知明確了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責任主體,各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資訊。各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資訊,同時抄送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政府向上級政府報告突發事件資訊,同時抄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向本級政府報告突發事件資訊,同時抄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資訊,縣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可越級報告,同時報省應急廳,但必須及時向被越過政府和有關部門補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接報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資訊後,同時向省應急廳、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突發事件資訊報告需要嚴格遵循時限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對達到報送標準的突發事件,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人員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為重特大級別的事件,事發地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在事發後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省政府總值班室,同時報省應急廳;事發後1小時內,必須書面報告初步核實的概況,作為突發事件初步上報的口徑。接到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應急廳要求核報的資訊,事發地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迅速核實,及時反饋相關情況。電話反饋初步核實情況時間不超過20分鐘;對於明確要求報送書面資訊的,反饋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5分鐘,有關情況可以續報。

為提升第一時間獲取突發事件資訊的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資訊化建設,推動現有資訊報告系統互聯互通,切實解決資訊不共享、不對稱的問題。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掌握突發事件資訊線索,第一時間轉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核實,形成有效聯動。縣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專職或者兼職資訊報告員制度,充分發揮資訊報告員作用,確保資訊報告行政區域全覆蓋、行業領域全覆蓋。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健全上下一致的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工作制度,簡化程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資訊報告質量和效率,著力解決報告不及時、內容不準確、要素不全面的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責任倒查機制。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省應急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處置各環節進行認真核查,尤其是突發事件資訊報告時間和報告範圍,出現資訊遲報、漏報、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