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掌摑摸屁股男子三分鐘,網友動搖:防衛過當應追責
2022-02-22由 天演之源 發表于 林業
違法行為可以扭送嗎
即使正當防衛也有個度
近日,
某市某男地鐵二號線列車車廂內,以手摸對方臀部的方式對坐在其右側的某女實施猥褻。某女隨即對陳某某進行呵斥並打其耳光,將其扭送報警。
最終的處理結果是男的被拘留,毆打男子的女子沒有被處罰。
對女子的行為和最後的處理結果,網友們褒貶不一。
有網友認為:這是正當防衛,打的好活該的,不然怎麼能長記性。
但也有網友不同意女子的處理方式:認為應當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劈頭蓋臉連續打那麼多耳光。明顯防衛過當。
筆者更同意第二種觀點:
在法制社會不僅要依法辦事,還要依法處理類似的違法行為。懲戒違法行為的主體是公安機關,而不是受到傷害的個人,如果每個人因為受到傷害就可以濫用私刑,過度報復,那無法彰顯法治的精神。
對偷狗賊用私刑觸犯法律
比如小偷偷了你的一隻狗,你就把它綁起來,甚至活活打死。而認為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大家認為合法合理合情嗎?
狗命再大也沒有人命大吧?所以對偷狗賊的濫用私刑顯然觸犯了法律,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反觀今天的女子,被摸了屁股就連續三分鐘打男子耳光,明顯也是防衛過當。摸屁股的行為並不算嚴重猥褻行為。照女子這種處理邏輯,如果發生了更加嚴重的猥褻行為,這女的是不是要活活打死這個男子呢?而不負任何的刑事責任呢?
顯然是不可能的。
既然如此,她的反擊行為明顯防衛過當。而且嚴格的說,違法行為已經終止。既不是正當防衛,也談不上防衛過當,而是一種過度的報復。
連續抽打男人耳光,雖然自己出了口惡氣,
但這種不合法的方式
,可能會對男子過度傷害。不只是
肉體上的,更多是精神上的。
打人不打臉,這種毆打行為,很可能會讓該男子留下無法擺脫的心理陰影,甚至引發抑鬱,更嚴重的可能引發精神疾病。那樣的話就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不安全隱患。而且就這種後果來說,或比輕微的猥褻更加嚴重。
法治社會需要依法懲戒,不能個人懲戒
我知道法制社會,任何對違法行為的懲處的目的都是治病救人,懲前毖後。過度報復,並不能達到這些目的。而且懲戒的主體應當是公安機關,而不是任由個人實施。任由個人實施懲戒,必然導致法治文明倒退。
綜上所述,男孩因猥褻被刑拘,女子也應當因毆打行為追究責任。這才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處置方式。
如果不對女孩毆打男孩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可能會鼓勵個人濫用私刑,對不法侵害行為過度報復。從而影響正常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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