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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答覆

2021-06-08由 八閩務林人 發表于 林業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蓋度多少以上的林地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

對《關於

深化自然資源與林業林地資料資源共享,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答覆

建議內容:

關於

深化自然資源與林業林地資料資源共享,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

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不一致,會造成兩個部門諸多業務衝突,也會給行政相對人帶來諸多不便,甚至嚴重損害,也影響了對各級政府的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的考核。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不一致,突出表現在園地與經濟林地重疊界定重複統計。因為對園地界定標準:指種植以採集果 、葉、根 、莖 、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經濟林界定標準:指生產經濟樹木,畝儲存株數(含造林當年成果的)除已有規定標準的樹種外,小冠幅或灌木型的 40 株 、大冠幅或喬木型的 15 株以上的林地和草本作物,覆蓋度大於 50%和每畝株數大於合理株數70%的土地(包括用於育苗的土地)。對比分類標準的差異可以看出,原國土資源的園地與森林資源中的經濟林地分類標準相似,而且二部門分別在不同時期單獨調查,產生了重複統計。建議:深化自然資源與林業林地資料資源共享,統一對林地的界定標準和麵積統計,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

關於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答覆

答覆: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

第1864號建議的答覆

代表:

《關於深化自然資源與林業林地資料資源共享,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第1864號)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我廳高度重視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料的共享問題。

2016年1月14日,原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召開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國土、林業調查成果資料共享應用等問題,建立資料共享機制,共享相關調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相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並聯合成立政策研究組。對因調查標準不統一造成的調查成果不一致情況,研究並提出分類解決意見。

二、根據《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和《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土地、水、森林、溼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已整合由新組建的自然資源廳承擔。

下一步,我廳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統一技術標準和調查要求,全面查清各類自然資源在國土空間上的水平分佈,形成“一張底版、一個平臺、一套資料”的自然資源調查成果。

感謝你們對我省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援,敬請今後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3月18日

福建省林業局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864號建議的答覆

代表:

《關於深化自然資源與林業林地資料資源共享,促進國土資源資料與林業林地資源資料一張圖的建議》(第1864號)收悉。現答覆如下:

林業資料與國土資料不一致問題確實存在,主要緣於兩個部門的技術分類標準、調查方法和精度不同,技術分類、調查方法標準需從國家層面上加以統一,從根源上解決資料衝突問題。

為加強與自然資源部門的資料共享,近一年來,我局積級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做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和地理國情普查工作,負責提供全省森林資源“一張圖”資料,同時在福建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完成後也將積極協調自然資源部門提供國土調查成果用於森林資源“一張圖”更新工作。

感謝對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福建省林業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