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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中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中的質量驗收規範有哪些?

2022-01-17由 工程師之窗 發表于 林業

全數抽樣複驗什麼意思

檢驗批的劃分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條規定“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方案,並由監理單位稽核。對於附錄B及相關專業驗收規範未涵蓋的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可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等單位協商確定。”針對本條規定,可以由各個專業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把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方案確定下來,上交監理審批。

參照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檢驗批的劃分方法如下:

地基與基礎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2-2002中沒有具體規定檢驗批的劃分方法

,根據施工經驗,地基、基礎、基坑支護、地下水控制和邊坡等子分部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劃分。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條對分項工程檢驗批及抽樣數量的規定如下:

主體結構防水工程和細部構造防水工程應按結構層、變形縫或後澆帶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特殊施工法結構防水工程應按隧道區間、變形縫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排水工程和注漿工程應各為一個檢驗批;

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檢查,其他均應符合本規範的規定。

主體結構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中沒有具體規定檢驗批的劃分方法,

根據施工經驗,模板、鋼筋、混凝土、預應力、現澆結構和裝配式結構的檢驗批應按照施工段劃分,其中鋼筋原材應按照進場計劃劃分檢驗批。

《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條規定砌體結構工程檢驗批的劃分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所用材料型別及同類型材料的強度等級相同;

不超過250m³砌體;

主體結構砌體一個樓層(基礎砌體可按一個樓層計);填充牆砌體量少時可多個樓層合併。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5-2001 中規定如下:

單層鋼結構安裝工程可按變形縫或空間剛度單元等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地下鋼結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等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地下鋼結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鋼網架結構安裝工程可按變形縫、施工段或空間剛度單元劃分成一個或若干檢驗批。

壓型金屬板的製作和安裝工程可按變形縫、樓層、施工段或屋面、牆面、樓面等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其餘分項工程的檢驗批劃分與鋼結構安裝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合理的調整。

《鋁合金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576-2010 中規定如下:

單層鋁合金安裝工程應按變形縫或空間剛度單元等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多層鋁合金結構安裝工程應按樓層或施工段等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

鋁合金空間網格結構安裝工程應按變形縫、施工段或空間剛度單元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

鋁合金面板的製作和安裝工程應按變形縫、施工段、軸線等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

鋁合金幕牆結構安裝工程應按下列規定劃分檢驗批: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牆工程每 500㎡~ 1000㎡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每100㎡抽查不應少於一次,每處不應小於10㎡;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牆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牆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牆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牆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其餘分項工程的檢驗批劃分與鋁合金結構安裝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合理的調整。

《鋼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628-2010中沒有具體規定檢驗批的劃分規則,

根據施工經驗,應參照混凝土和鋼結構的驗收規範和現場施工段制定檢驗批劃分方案。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6-2012 中規定如下:

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應以一幢方木、原木結構房屋為一個檢驗批;構件製作安裝質量控制應以整幢房屋的一樓層或變形縫間的一樓層為一個檢驗批。5。1。4 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應以一幢膠合木結構房屋為一檢驗批;構件製作安裝質量控制應以整幢房屋的一樓層或變形縫間的一樓層為一個檢驗批。

輕型木結構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應以同一建設專案同期施工的每幢建築面積不超過300㎡、總建築面積不超過3000㎡的輕型木結構建築為一檢驗批,不足3000㎡者應視為一檢驗批,單體建築面積超過300㎡時,應單獨視為一檢驗批;輕型木結構製作安裝質量控制應以一幢房屋的一層為一檢驗批。

木結構防護工程的檢驗批可分別按本規範第4~6 章對應的方木與原木結構、膠合木結構或輕型木結構的檢驗批劃分。

建築裝飾裝修:

《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10 中第3.0.21 條中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築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分檢驗批;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於3 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 延長米為1 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 間計算;

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於4 間,不足4 間,應全數檢查。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10-2001 中規定如下:

抹灰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什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什的室內抹灰工程每50個自然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抹灰面積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門窗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同一品種、型別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膠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 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品種、型別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 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 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吊頂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 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吊頂面積30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7。1。5 輕質隔牆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同一品種的輕質隔牆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輕質隔牆的牆面30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飾面板(磚)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內飾面板(磚)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施工面積 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 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外飾面板(磚)工程每500㎡~ 100㎡應劃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幕牆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牆工程每500㎡~10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牆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對於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牆,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牆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牆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塗飾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室外塗飾工程每一棟樓的同類塗料塗飾的牆面每500㎡~10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室內塗飾工程同類塗料塗飾的牆面每50 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塗飾面積30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 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裱糊或軟包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同一品種的裱糊或軟包工程每50 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施工面積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細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同類製品每50間(處)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處)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每部樓梯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屋面: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7-2012 中第3.0.14 條中規定

屋面工程各分項工程宜按屋面面積每 500㎡ ~ 1000㎡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應按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本規範4~8 章的規定執行。根據施工經驗,標高不同的屋面宜劃分為不同的檢驗批進行驗收。

檢驗批的容量

檢驗批劃分完成後需要確定檢驗批容量,檢驗批容量是由數值與單位組成的,根據施工習慣,一般檢驗批容量填寫有以下幾種方式:

檢驗批容量為當前施工段的主要工程量,具體表現是,混凝土澆築時檢驗批容量為“m³”,鋼筋安裝時檢驗批容量為“t ”。

檢驗批容量為當前施工段的施工範圍,可以理解為當前施工段的水平投影面積,具體表現是,混凝土澆築、鋼筋安裝和模板安裝時檢驗批為“m²”。

檢驗批容量為當前施工的構件數量,具體表現是,混凝土澆築框架柱時檢驗批容量為“根”,門窗安裝時檢驗批容量為“樘”。

最小抽樣數量最小抽樣數量的確定及填寫要求大致分為以下七種情況,以《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 舉例說明。

全數檢查,如下:

鋼材、鋼鑄件的品種、規格、效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進口鋼材產品的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合同規定標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合格證明檔案、中文標誌及檢驗報告等。

需要用試驗報告和材質證明、隱蔽驗收記錄,施工記錄和試驗記錄等來描述的專案,如下:

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進行抽樣複驗,其複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國外進口鋼材;鋼材混批;板厚等於或大於40mm,且設計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築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採用的鋼材;設計有複驗要求的鋼材;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複驗報告。

定數或百分比抽樣,如下:

鋼板厚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每一品種、規格的鋼板抽查5 處。

檢驗方法:用遊標卡尺量測。

資料全查,定數抽樣,如下:

T 形接頭、十字接頭、角接接頭等要求熔透的對接和角對接組合焊縫,其焊腳尺寸不應小於t/4;設計有疲勞驗算要求的吊車梁或類似構件的腹板與上翼緣連線焊縫的焊腳尺寸為t/2 ,且不應大於10mm 。焊腳尺寸的允許偏差為0mm~4mm 。

檢查數量:資料全數檢查;同類焊縫抽查10%,且不應少於3 條。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用焊縫量規抽查測量。

有兩種限定方法的定數抽樣,如下:

防腐塗料和防火塗料的型號、名稱、顏色及有效期應與其質量證明檔案相符。開啟後,不應存在結皮、結塊、凝膠等現象。

檢查數量:按桶數抽查5%,且不應少於3 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多種限定方法抽查,同檢測專案內多種構件,如下:

二級、三級焊縫外觀質量標準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 中表A。0。1 的規定。三級對接焊縫應按二級焊縫標準進行外觀質量檢驗。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於3 件;被抽查構件中,每一型別焊縫按條數抽查5%,且不應少於1條;每條檢查1處,總抽查數不應少於10處。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或使用放大鏡、焊縫量規和鋼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