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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訴請子女每月贍養費300元,法官“破防”後發出靈魂拷問

2021-12-26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林業

什麼是破防了

“你們捫心自問一下,這樣的父母哪裡去找?!”

這是艾豔萍法官在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時對被告方發出的“靈魂拷問”。

12月17日,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法官來到盤塘鎮,巡迴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當地村幹部、村民近百人參與旁聽。最終,在法官、村幹部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雙方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矛盾得到化解。庭審結束後,法官還就地進行了普法宣講,並分發了100餘本普法宣傳手冊。 因子女 不願承擔贍養義務,兩位老人訴至法院

原告印某、張某夫婦已經84歲高齡,育有三兒一女,此前一直和小兒子一起生活。今年5月,張某摔傷導致行動不便,需要人全程照料,子女們卻不願承擔贍養義務。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將子女全部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按月支付贍養費,承擔贍養義務。

陬溪法庭承辦法官艾豔萍考慮到老人行動不便,且當前農村留守老人多,贍養糾紛時有發生。為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法官決定到原告居住地開庭。

老人訴請子女每月贍養費300元,法官“破防”後發出靈魂拷問

原告夫婦和訴訟代理人陳述意見

巡迴審理現場,法官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陳述及答辯意見。被告方辯稱,父母一向偏愛小兒子,東西都留給了他,自然該由他一人負責。

法官耐心說法釋理,審理中一度哽咽

看著兩位老人花白的頭髮,艾豔萍耐心說法釋理,又動之以情,忍不住哽咽道:“按照法律規定,你們的父母是可以要求你們每月給2500元的贍養費的,但我反覆問了他們,他們只要求一位子女(支付)300元(每位老人150元)。你們少買件衣服,少吃點好吃的,就可以出來了,你們捫心自問一下,這樣的父母哪裡去找?!”

老人訴請子女每月贍養費300元,法官“破防”後發出靈魂拷問

調解期間,法官還動員村幹部和村民從親情的層面開導當事人,最終,雙方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矛盾得到化解。

老人訴請子女每月贍養費300元,法官“破防”後發出靈魂拷問

被告在調解書上簽字

庭審結束後,法官就地進行了簡短的普法宣講,並分發了100餘本普法宣傳手冊。村民們感慨頗多,對法庭採取巡迴審判這種聽得懂、看得見、信得過、靠得住的庭審方式表示讚揚,希望法院以後能多巡迴審理,透過例項宣傳法制,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法官說法:

關於贍養費標準問題,贍養費應與日常生活水平相適應,並應考慮當地消費水平、子女的收入情況以及被贍養人的身體情況。 本案中,二原告系農村居民,按法律規定其贍養費標準可按2021年度湖南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974元/年計算,兩個人約2500元/月,但二原告僅主張四被告每人每月支付二原告贍養費300元,即二原告每月共計1200元,系當事人對其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法院予以支援。

民法典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定義務。 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透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透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綜合: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