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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偷竊手機,涉案金額多達20萬 被抓後稱:我還能再偷400多天

2023-01-08由 缺舟也渡人 發表于 林業

一語成鑑意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章

第三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第三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章 司法保護

第五十四條: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這些國家發頒佈的法律本意是為了未成年人更好的成長,但是現在卻變成了這些“小惡魔”肆無忌憚的“盾牌”

近些年,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案件頻發,卻都沒有受到實質性的處罰,很多人都在設想會不會以後有未成年人以此為依仗?

一語成鑑

石某在面臨審訊的時候,得意之情溢於言表“我還能再偷400天,我知道的”。日前,來安的警方破獲了一起盜竊案,被抓的有兩人,均為14歲,兩人在多地瘋狂作案40多起,而累積的犯罪金額高達20萬。而以此的依仗就是他們在網上搜索知道自己尚且不滿16週歲,所以才會肆無忌憚對於警方說出這種話。

男孩偷竊手機,涉案金額多達20萬 被抓後稱:我還能再偷400多天

案件詳情

在今年的1月14日的時候,來安縣某鄉鎮上的手機店被盜,然後就在隔天警方就將此案破獲,並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經過審訊之後知道兩人不是第一次作案,牽扯的案件居然有40多件,經過估算案件價值高達20萬元。

男孩偷竊手機,涉案金額多達20萬 被抓後稱:我還能再偷400多天

犯罪嫌疑人石某(男,14歲)、陳某(男,14歲)兩人在1月13日夜裡來到來安縣的某手機店內,然後把卷簾門撬開進入店內盜取手機共計25部,總價格大約4萬餘元。而在當晚便於他人交易,所得贓款全部用於吃喝玩樂,揮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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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也不是他們第一次被抓,只不過因為不滿16週歲所以都被釋放,其中有一次偷了70多部高檔手機,都沒有受到懲罰所以更是助長了自己的膽子,後來在網上知道了相關條款之後,於是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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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目前再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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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你說的對

放縱未成年人犯罪的結果。

法制觀念深入人心,普法工作從娃娃抓起取得良好成績

懂法的人腰桿子硬

14歲的男孩比我高比我壯比我狠,傷害我還不犯法。是這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