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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禁止開採區 加強地下水保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來了

2023-01-01由 大河網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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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網訊 防治地下水超採和汙染,保障地下水可持續利用,河南有了新動作!近日,省長王凱簽署第215號省政府令,《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強地下水管理和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分類管理:

劃定地下水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

“水資源”一般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廣泛埋藏於地表之下的各種狀態的水,統稱為地下水。

據瞭解,河南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403。5億立方米,居全國第19位,人均水資源量381立方米,耕地畝均水資源量340立方米,分別約佔全國人均和畝均水資源量的1/5和1/4。

在20世紀50—60年代,河南省地下水年開採量一般不超過40億m³,開採程度較低。20世紀70年代以後,全省開發利用地下水的規模快速擴大,90年代年開採量達到和超過100億m³。進入21世紀,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地下水開採量持續增長,2013年全省地下水開採量達到高峰,開採量138。8億m³,佔全省用水總量240。6億m³的57。7%。

如何規劃地下水開採?《辦法》明確,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統籌考慮地下水超採區劃定、地下水利用情況等因素,組織劃定全省地下水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

兩區劃定後,應當根據劃定的地下水不同區域實行分類管理。地下水限制開採區內,除規定的可取水情形外,禁止開鑿新的取水井或者增加地下水取水量。依法確需取用地下水的,根據水源替代情況逐步核減地下水開採總量和年度取用水量,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

劃定禁止開採區 加強地下水保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來了

中牟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現場

而在地下水禁止開採區內,除規定情形外,禁止取用地下水,對禁止開採區內已有地下水取水許可證到期的,不再延續取水許可;對禁止開採區內已有地下水取水許可證尚在有效期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規劃建設替代水源,並停止取用地下水。

《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應當同時安裝計量設施,若單位和個人取用地下水年許可量達到5萬立方米以上的,應當安裝地下水取水線上計量設施。礦產資源開採、地下工程建設疏幹排水量達到日均300立方米或者總體規模達到5萬立方米以上的,應當申請取水許可,安裝排水計量設施。

此外,由於多層地下水的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方法》提出了地下水不同型別的開採要求,應當分層開採;對已受汙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採。地下水開發利用應當以淺層地下水為主。開發利用深層承壓地下水,應當探明地下水可更新能力。對難以更新的地下水,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禁止開採。

使用與治理:

建設應急備用飲用水水源 做好指導防治汙染

今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我省水資源嚴重短缺,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約400立方米,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5。

對許多人來說,身邊沒有井,總感覺地下水與自己有距離。其實,如果地下水被汙染,會對工農業生產產生深遠危害,影響人體健康,而且修復需要的時間也非常漫長。在防止地下水超採的同時,同樣重要的是要做好地下水汙染防治工作。

《方法》明確要制定行政區域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名錄,定期組織開展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安全評估,同時根據地下水水源條件和需要,建設應急備用飲用水水源,確保需要時正常使用。

劃定禁止開採區 加強地下水保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來了

針對防治汙染方面,《方法》提出要劃定地下水汙染防治重點區,建立地下水汙染分割槽分類防控機制,公佈地下水汙染防治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並安裝水汙染物排放自動檢測裝置。包含利用滲井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等5類禁止汙染和可能汙染地下水的行為也在《方法》中提到。此外,為了防止農用化肥、農藥對地下水的汙染,《方法》要求相關部門要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用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藥和化肥包裝物等農業生產廢棄物。

監督保護:

地下水管理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體系

《方法》要求,健全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質監測系統,採取措施最佳化地下水自動監測站網布局,組織編制地下水監測站網建設規劃並實施;及時採集、儲存、傳輸、處理監測資料,推進地下水監測數字資訊化,實現對地下水的有效、動態和精準管理。監測資料應當依法適時向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共享,實現資訊互通。

同時,《方案》還提出,省人民政府將對設區的市地下水管理與保護情況進行考核,並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體系,市人民政府要對所轄縣(市、區)地下水管理與保護情況進行考核,實現逐級管理,並鼓勵參與地下水管理與保護的研究和監督。(文/李連凡 圖片為大河網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