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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愛好者”竟然偷樹來觀賞?屢次盜竊案值過萬元被判刑

2022-11-28由 揚子晚報 發表于 林業

偷綠化樹一萬元能判刑嗎

揚子晚報網8月4日訊(記者 劉瀏)“我就是喜歡這些樹才偷的,我不是偷來賣錢的。”面對檢察官訊問盜竊的原因,犯罪嫌疑人範某某說出了這麼一句話。範某某是外省人,平時在全國各地做生意。常年走南闖北,見識多了,他漸漸地成為了一名花木愛好者,尤其對特殊造型的花木異常入迷。在他眼裡,那些花木越看越美。在外做生意時,範某某偶爾也會買一些樹帶回家。

2020年12月,範某某來到素有“中國花木盆景之都”美譽的如皋,住在某花木市場附近的酒店。晚上,他在周邊散步時,發現如皋的花木造型獨特,別具一格,非常好看,便喜歡上了這些花木,欲佔為己有。沉迷花木的範某某當晚便騎著共享電動車,偷了2棵樹託人帶回了老家。在這之後,範某某對花木的“痴迷”一發不可收拾,每次來如皋都要偷點樹帶回老家。2021年3月19日,範某某再次作案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查,範某某在3個月間多次作案,共竊得各類樹木6棵,價值1萬多元,這些樹木大多數都在其老家的地裡種著,並未出售。近日,如皋市檢察院對範某某涉嫌盜竊案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範某某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2000元。

檢察官介紹,文雅之物,本當以幽遠無爭的情懷去欣賞,若因此反起非分之念,欲佔為己有,而行偷竊,正是極不雅之舉。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對於自己喜歡的東西,應當透過合法的途徑來獲取,而不是走所謂的“捷徑”,只有透過勞動得來的東西,才最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