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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修訂動物防疫條例明年3月起施行 違者最高罰5萬

2022-10-06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林業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是多少罰款

南方日報訊 (記者/姚瑤)12月28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新修訂的《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為建立起動物疫病“隔離牆”,條例增加動物調運管理專章,規定了入省動物查驗等規定,特別明確生豬運輸途中不得銷售、調換或者無正當理由轉運。

非洲豬瘟等烈性動物傳染病發生以來,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食用、冷鏈運輸和疫病防控備受關注,修訂動物防疫條例的呼聲高漲。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黃偉忠介紹,動物調運直接關係到動物疫病傳播,如何建立疫病“隔離牆”是防止動物疫病輸入、輸出的重中之重。為此條例專章明確動物調運管理內容,提出經道路輸入、過境本省,以及輸入無疫區的動物、動物產品,應當經指定通道檢查站查驗;以鐵路、航空、航運等運輸方式輸入動物的,貨主或者承運人應當提供相關運輸憑證以備查驗,否則將最高處5萬元罰款。

省農業農村廳總畜牧獸醫師屈源泉介紹,2019年9月起,我省實施動物和動物產品入粵指定通道管理制度,截至目前,27個指定道口檢查站共檢查生豬和生豬產品運輸車輛21。1萬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100多起,實現了防疫關口前移,基本實現了省外屠宰用生豬入粵調運的全程監管。此次條例修訂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為法規制度,明確生豬運輸途中,不得銷售、調換或者無正當理由轉運,否則將對貨主處生豬貨值金額50%以下罰款;對貨主以外的承運人處運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此外,為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條例建立健全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協作機制,將野生動物、進出境動物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全部納入人畜共患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並加強監測和風險評估,及時通報資訊。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