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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新縣網湖溼地自然保護區200畝溼地草甸恢復原貌

2022-09-19由 楚天視角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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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壩填平了,樹木移走了,水稻不種了,200畝溼地草甸與大坡湖又連成一片。如今,遠山、草甸相映如畫,青草氣息伴著春風迎面撲來。

3月19日,陽新縣人民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楓林鎮群眾代表來到該縣網湖溼地自然保護區大坡湖邊,零距離感受溼地生態修復效果。眼前的一切,讓大家眼前一亮:“這幅優美的春日溼地畫卷,有檢察機關的一份貢獻!”

網湖溼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地處長江與富水河交界的下游地帶,總面積20495公頃,資源獨特,物種豐富,在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蓄洪防旱、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保持區域生態平衡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

而在半年前,網湖溼地自然保護區楓林鎮轄區大坡湖畔,200畝溼地草甸卻被非法圍墾,一道長長的堤壩將大坡湖分割成兩半,一邊水溝渾濁、稻田斑駁,一邊波光粼粼、青草瑩瑩。

這片溼地草甸的恢復,得益於陽新縣人民檢察院的積極履職。2018年4月,該院在摸排破壞網湖溼地生態線索中發現,陽新縣楓林鎮大坡湖的荒蕪處有圍墾佔用湖泊溼地的違法行為。

經調查查明,2007年1月,陽新縣楓林鎮企業辦公室與楓林鎮易某某簽訂《荒湖租賃協議》,將位於網湖溼地大坡湖段的荒蕪處200畝荒湖草甸租賃給易某某種植意楊。由於大坡湖荒蕪處地勢低窪,不適宜意楊生長,種植的意楊澇漬後死亡。2017年冬開始,易某某便在自己承包的荒地與溼地交界處築起堤壩,圍墾、分割溼地草甸,使用化肥、農藥種植水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自然保護區土地管理辦法》、《溼地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圍墾溼地草甸,導致網湖湖泊面積萎縮,不僅破壞了鳥類生存環境,生態系統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可能造成網湖溼地生物多樣性逐漸下降和溼地植被覆蓋率降低的隱患,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018年5月,該院依法向陽新縣國土資源局和楓林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

“我們建議楓林鎮政府與易某某解除相關合同,並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填平堤壩,禁種農作物,對生物群落和植被型別進行長期管理,解決入侵物種或沉積物過量的問題,恢復溼地被破壞的景觀和生態環境。”檢察官馮美

江說

,檢察建議受到了陽新縣國土資源局和楓林鎮政府的高度重視。處置過程中,檢察官全程參與監督,並提出修復意見和建議。

“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運用法律保護環境、提升人民群眾新時代獲得感幸福感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瞿義強介紹,該院下一步將積極拓展環境公益訴訟領域,當好生態保護的行動者、建設者。去年來,該院為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積極開展了生態領域公益訴訟專項活動,並將網湖溼地省級自然保護區作為生態保護工作重點,嚴格履行訴前程式,充分發揮檢察建議作用,積極推動了行政機關主動履職,兩年共辦理35件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領域訴前程式案件。( 蔡明儀 曹海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