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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城市綠化,莫讓“綠色”蒙塵

2022-09-15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表于 林業

福建石楠怎麼選

揚州史可法路楊柳換法桐,煙臺觀海路銀杏換白蠟,深圳羅湖區解放路砍伐遷移榕樹……眼下正是植樹季,一些城市出於消除安全隱患、提升道路品質等方面考慮,對行道樹等綠化樹木進行了更換。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綠化在選擇樹種時務必因地制宜、著眼長遠。記者採訪瞭解到,當前仍有一些地方在城市綠化中存在貪大求洋、盲目跟風、“高價買綠”等奢靡之風和形式主義跡象,應當引起重視。

“貪大求洋”“大樹進城”等現象仍未禁絕

在一些城市,“貪大求洋”“大樹進城”等現象仍未禁絕。一位從業近30年的園林工程師坦言,當前仍有一些地方不顧自身財力,一味鋪攤子、求效果,把城市綠化專案搞得很豪華,突出表現就是“大樹進城”:“一味求大求粗,想著‘一夜成林’‘一夜成景’,馬上出效果,但大樹移植過來存活率並不高,造價卻非常高。”

據他介紹,華東某地級市市政廣場的綠化便較為“誇張”,不少胸徑三四十釐米的大樹立在廣場上,“從谷歌地圖上都看得到”。更誇張的是,中部地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斥巨資修建廣場,僅6株雙人合抱的銀杏樹就花費200多萬元。

“除了求大求粗,還有盲目跟風,別的地方種什麼就跟著種什麼,而且品種單一,容易導致病蟲害大規模爆發。”園林專家舉例說,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紅葉石楠等灌木,就被大規模引進到西部高原城市,但植物適應性並不好。

湖北省隨州市原風景園林管理局技術科科長張恆告訴記者,一些開發商將適合南方地區栽植的南洋杉、橡皮榕、龜背竹,引種到隨州的小區當綠化植被,結果冬天未過已全部死亡,堪稱“未富先奢”的鋪張式綠化。

更有甚者,為迎接檢查搞突擊綠化、重複綠化。據相關人士透露,2015年以來,華東地區一條公路沿線大搞“綠化形象工程”,先後修整4次,投入1000多萬元。每次建好、迎接完驗收考核評選後,就要破土施工,或埋設供電、汙水、自來水管道,或重新綠化種樹,沒有長期規劃,只有重複建設,不僅加重基層工作負擔,也嚴重浪費財政資源。

“總體而言,城市綠化目前更加註重實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副院長陳世品說,一是重植樹、輕管護,有些城市因為趕工程臨時調集樹苗,工程結束後沒有及時移交給管護部門,導致樹苗死亡率高;二是鄉土樹種利用少,過於注重視覺效果強烈的外來植物,缺少適應性評估;三是城市建設中古樹缺少有效保護,有的即使採取了保護措施,實施過程中也打了折扣,使保護流於形式。

破壞生態環境,影響文化傳承

城市綠化中的形式主義危害不可小覷。除“南橘北枳”、存活率低下以及重複建設、浪費資金資源外,以“大樹進城”為代表的大樹移植還對城鄉生態環境、文化傳承等帶來嚴重影響。

據介紹,“大樹”泛指胸徑20釐米以上的落葉喬木、胸徑15釐米以上(或高度在6米以上)的常綠喬木、冠幅在3米以上(或高度4米以上)的灌木,或者樹齡超過一定年份的“古樹”和“古樁盆景”,以及一些名貴大樹。而“大樹進城”通常指從城市的邊緣地區、遠離城市的鄉野農村或森林裡,採挖一定規格大樹栽植到城市的行為。

記者注意到,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2017年編著的《園林綠化科學發展指南》中,移植大樹、古樹被認為既勞民傷財更破壞生態:“為提高存活率,工程技術人員不得不對移栽的大樹、古樹實施大手術(重修剪)……還會因為挖大樹坑、帶大土球以及開闢專門的運輸通道等措施而嚴重破壞原生地的植被群落,導致水土流失、生態破壞。”

湖南農業大學教授龍嶽林曾專門對華中地區“大樹進城”的影響進行評價研究。據他介紹,盲目移植大樹一方面破壞了樹木原生環境和森林生態系統,造成原生地水土流失、土壤理化性質改變、調節小氣候功能減弱、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危害,削弱鄉村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後勁;另一方面,移植到城市中的大樹與栽植正常的苗木相比,長勢更弱,吸碳放氧等生態功能明顯降低。

“不僅如此,鄉土樹種由於土生土長,適應當地的生態環境,對病蟲害有一定的免疫作用,而城市移植的大樹來自全國各地,容易帶來新的病蟲害風險。”龍嶽林說,大樹被運到異地,對周圍環境系統的免疫力減弱,沉睡在樹幹當中的蟲卵、病菌會迅速爆發,造成生物風險。

更為“簡單粗暴”的影響則是:一段時間內,由於城市綠化大量採用大樹移植,不少地方出現亂採亂挖樹木、毀林毀地的嚴重情況。

此外,大樹移植還對樹源地文化傳承帶來影響。《園林綠化科學發展指南》明確指出,古樹名木和大樹是城市生態環境、風貌特徵、歷史印記、文化傳承與民眾情感的重要載體,尤其是古樹具有“活文物、活化石”的珍貴价值,應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予以重點保護。

“樹木與當地的地域歷史文化有著深深的關聯,當生長於鄉村或山林的大樹被移走後,撕裂了樹源地村莊悠久的歷史文化和具有本土氣息的文明標誌,不利於文化傳承。”龍嶽林告訴記者。

唯上是從、監督缺位是癥結所在

形式主義往往與官僚主義交織。記者在採訪中獲悉,一些地方在城市綠化中存在“唯上是從”思想,過於看重領導意見甚至揣測領導喜好,從而影響樹種選擇。

一些地方園林部門負責人透露,有的時候,地方領導在會議上對城市綠化提要求,會講到其他城市綠化景觀效果好,“要向他們學習”,等等。其他人聽到後,就會揣測是不是領導喜歡那個城市所栽樹種,相關內容還被寫入會議紀要。這樣一來,那個城市的樹種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本地綠化的重要選項。即便領導去工地視察,隨口一說“這個地方種棵柳樹不錯”,有關部門在實際操作中也會認真考慮“領導意見”。

也有專家告訴記者,城市綠化工作涉及規劃、城建、財政、環保、園林、林業等多個部門,很難形成統一有效的管理。決策過程中,專業力量、監督力量參與較少,往往是有關方面“一家獨大”,相應的工程管理和監督機制尚不健全,這就導致有的地方“怎麼炫怎麼來,可以種10釐米粗的偏種20釐米”。

監督缺位在助長形式主義問題的同時,也為腐敗滋生提供了便利。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榮為例,這位博士後副局長、正高階園林工程師長期以他人名義承包、租賃土地,經營多個苗圃,掛靠多家園林綠化企業承包綠化工程,以“綠色”之名謀“黑色”腐敗。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福榮透過借用和掛靠多家有資質的園林綠化公司,以密切關係人的名義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和烏蘭察布市等地,共承攬園林綠化專案18個,工程造價1。8億餘元,以實際控制人的身份參與經營綠化工程,攫取高額利益5000餘萬元。同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在專案資訊獲得、施工企業推薦、招標投標環節、工程專案驗收、專項資金撥付方面為他人提供便利和幫助。

適地適樹,讓城市綠化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針對城市綠化中存在的形式主義等問題,多位受訪專家表示,應堅持生態優先,實現從追求綠化的數量、規模到追求綠化的質量、效益上轉變,切實轉變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模式;堅持從實際出發,結合地方特色,綜合考慮綠化的經濟性、適宜性、可靠性,而不是照搬照抄、簡單複製外地經驗。

“城市綠化是城市環境的一部分,綠化設施必須與當地環境相協調,充分尊重自然規律。”北京林業大學教授孫向陽表示,個別地方政府急功近利、迷戀名貴樹種“高價買綠”,正是因為沒有尊重自然規律,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而作出了錯誤決策。

孫向陽認為,城市綠化應儘量選擇鄉土樹種,因為鄉土樹種是千萬年來自然選擇的結果,更能適應當地環境;應堅持適地適樹原則,充分了解種植地的土壤特性和區域性小氣候,以便安排適應品種;除特殊工程外,應儘量安排幼齡苗木,因為處於幼齡的苗木適應性相對較強,可以很早地適應城市環境,利於後期的生長髮育。

陳世品同樣認為,城市種樹要講究科學規律,要大力加強城市綠化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保障綠化規範的有效實施,不搞形式主義,讓技術規程在執行過程中得到有效落實;加強樹木的適應性評估,尊重和正確對待每個樹種的生長特性需要。

近年來,有關部門也在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例如,針對大樹移植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出臺《國家園林城市系列標準》,明確提出禁止大規模移植胸徑20釐米以上的落葉喬木、胸徑在15釐米以上的常綠喬木以及高度超過6米的針葉樹;原國家林業局也曾修訂《造林技術規程》,明確規定一畝以上成片造林不宜使用胸徑5釐米以上的樹木,有效遏制了移植天然大樹進城的行為。

有效管住資金同樣是防範形式主義和腐敗問題的重要手段。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建議,出臺重點工程的監督管理辦法,在工程招標、施工監督、苗木進場、資金撥付、資料歸檔等環節加強監督管理,嚴控廉政風險,進一步推進政務資訊公開透明。

受訪專家亦指出,針對城市綠化中的突出問題,相關部門應加大資訊公開力度,最大限度壓縮權力“任性”空間。與此同時,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著力發現和糾正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堅決懲治腐敗,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記者 瞿芃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