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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12棵樹木“削光頭” 香灣一小區物管被罰1.2萬元

2022-09-05由 九派觀察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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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12棵樹木“削光頭” 香灣一小區物管被罰1.2萬元

被砍得光禿禿的樹木。

近日,

香洲區香灣街道轄區

內一物業管理公司

因過度修剪樹木,

被香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依法查處,

給予罰款1。2萬元的處罰。

據瞭解,日前,香灣街道綜合執法辦接到群眾舉報,稱該街道神前社群某小區部分樹木被過度修剪,成了“斷頭樹”。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調查,發現群眾舉報屬實。經查,“斷頭樹”是小區物管公司應部分業主要求,對其別墅周邊樹木進行修剪,修剪時未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而是把這些樹木的樹枝樹葉全部砍光,僅剩下光禿禿的樹幹,十分難看。

這種過度修剪的行為,違反了《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隨後,香灣街道綜合執法辦執法人員立案調查,經香洲區園林綠化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進一步核實,該小區被過度修剪的樹木共12棵。

香灣街道綜合執法辦依據《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按照每株1000元的標準向該物管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2萬元。近日,該物管公司已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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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剪樹木《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是這麼說的:

三十五條第一款

承擔園林綠化養護責任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樹木生長情況,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定期對樹木進行修剪,每年臺風季節前應當完成管轄範圍內樹木的修剪和加固工作。

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承擔園林綠化養護責任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未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修剪樹木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每株一千元的標準處以罰款;造成樹木死亡的,按照每株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珠海市城管局_工作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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