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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管理升級,宅基地遭遇“3嚴禁”,誰再敢違規?

2022-08-22由 村長曉佳一 發表于 林業

樹倒塌壓著房子怎麼賠償

我國是人口大國,人均資源少,即便我們有960萬平方公里,但是適宜居住和生存的環境僅有現存的這一點點,在城市不斷擴建擠壓農村生活空間的基礎上,農村建設越來越少,農民還要保證有足夠用的耕地來種糧食、搞產業,這樣一來農村建房子的土地就不夠用了,因而不得不進行嚴格管理。

農村建房管理升級,宅基地遭遇“3嚴禁”,誰再敢違規?

而作為建房用的土地,也就是我們農民的宅基地,原本都是無償使用,但是在管理升級之下,不是想用就能用的,要符合管理標準,否則就是違規佔地建房。

在農村建房管理方面,為了保障大多數農民的利益,做到對大多數人的公平。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即是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並指出,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而且規定農村村民在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也就是說宅基地申請只有一次機會,且只能申請一處。

農村建房管理升級,宅基地遭遇“3嚴禁”,誰再敢違規?

並且為了保護村集體利益,官方釋出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對宅基地使用實行3嚴禁。而且近日天津市也釋出了《天津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同樣提出多項禁令

第一、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使用只能用於本村村民,這是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的。然而,隨著農村宅地基變得越來越稀有,很多地區尤其是城鄉結合部,城市外圍隨著土地經濟價值的升級成為香餑餑,有大量的城鎮居民想透過購買的方式得到其使用權,但是這種行為嚴重傷害了農村集體利益,破壞了農村宅基地制度,是被嚴禁禁止的。

第二、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城市資源逐漸枯竭,尤其是建設用地資源,這才造成了城市地價不斷上升,同樣也為城市建設提高了成本。

農村建房管理升級,宅基地遭遇“3嚴禁”,誰再敢違規?

而農村土地相對便宜,也能夠大大降低其建設使用成本,於是就是很多開發商、市民等下鄉在農民的宅基地上建設別墅區、私人會館以滿足利益需求。但不論是建築面積還是建築風格都難以符合鄉鎮規劃,同時擠佔農村居民正常的宅基地需求,讓原本就不多的宅基地變得岌岌可危,因而禁止資本下鄉濫用宅基地。

第三、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隨著農民大量進城,農村越來越多的宅基地空置,這些宅基地以及其上的住房可以說是嚴重的資源浪費,為了盤活這些沉睡的萬億資產,宅基地實行“三權分置”,鼓勵盤活這些閒置資產,可以透過流轉、買賣等方式。

但是有些人看到有利可圖或者謀求更大的利益,假借

流轉之名進行違法圈佔買賣宅基地,造成村集體利益損失。

農村建房管理升級,宅基地遭遇“3嚴禁”,誰再敢違規?

除以上三項禁止之外,天津發布的《意見稿》中還明確禁止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不動產權證書;禁止非法買賣或者變相買賣宅基地。

同時,還對宅基地使用面積做出明確要求,人均耕地面積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村莊,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積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村莊,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對於違規買賣宅基地建房的,不僅面臨處罰,房子也將被拆除,可以說是血本無歸,因而誰敢違規就要想想後果;對於超佔宅基地的農民來說,也會有相應的處罰措施,超佔費用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