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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每度0.568元小區物業卻收7角甚至一元 駐馬店公佈舉報電話

2022-08-16由 圖說天中 發表于 林業

駐馬店商用電多少錢一度

電價每度0.568元小區物業卻收7角甚至一元 駐馬店公佈舉報電話

“合表使用者的電價每度0。568元,小區物業每度電可能會收7角、8角甚至一元。今後,小區物業再這樣隨意加價,居民有權說不了。”日前,河南省發改委下發了《關於開展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的通知》,目前駐馬店市供電部門正全力配合市發改委開展此項工作,堅決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拒絕轉供電加價。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使用者,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一些地方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國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落實,必須採取有力措施清理規範,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使用者。

按照規定,省電力公司在提供輸配電及相關服務時,不得以其他名義向電力使用者變相收取費用。取消向電力使用者收取的變電站間隔佔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裝置費等;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覆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專案,以及與之服務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專案。電網企業為電力使用者提供計量裝置校驗、覆電服務超過三次且不屬於電網企業責任的由使用者承擔相關費用。

按照要求,在各類電網以外供電及房屋出租用電環節中,經營者或出租者不得以電費名義收取用電以外的其他費用,也不得與電費繫結收取其他費用。

對於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區內所有使用者按各分表抄見電量公平分攤電費,經營者須按抄表週期公示電費繳納憑證影印件、使用者同期電費分攤清單。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製為增量配電網。

對於居民合表使用者,物業公司或開發商須按國家規定的居民合表電價標準向居民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透過物業費另行協商解決。

“我們印製了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宣傳單,用圖表列出河南省電網銷售價格,居民能夠一目瞭然。”昨日,駐馬店供電公司營銷部副主任常健告訴記者,發現相關違規行為,居民可撥打12358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