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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13人團伙利用職務之便偷油涉案230餘萬

2022-08-10由 我們再也不是誰 發表于 林業

車上放備用油桶違法嗎

近日,泰州姜堰警方成功偵破一起職務侵佔案,抓獲13名犯罪嫌疑人。該團伙成員以擔任某公司駕駛員的職務之便,倒賣運輸車內的汽油,涉案價值達230餘萬元。

日前,姜堰區人民法院就這一起職務侵佔案進行審結,錢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4至1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緩刑。今年1月份,姜堰區交警在工作過程中查獲一輛“可疑”的麵包車,車內居然放有7桶汽油,大約250升。面對交警詢問,司機趙某閃爍其詞。

泰州姜堰交警大隊民警許鵬說:“發現一輛麵包車正在從車上拿出一支塑膠的油桶,正在給一輛小轎車加油,後來他就把這個違法線索,包括車輛、油桶都移交到天目山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隨即立案偵查,發現趙某出售的汽油是向姜堰某油氣公司配送中心的駕駛員錢某購買的。隨後,民警又繼續對錢某的資金往來情況進行分析。經查,錢某等13人以擔任某公司駕駛員的職務之便,倒賣運輸車內的汽油,涉案價值達230餘萬元。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民警朱鵬說:“隨後我們對石油公司的倉儲人員、運輸人員、銷售人員、看管人員進行逐一偵查取證,最終摸清團伙的組成人員和犯罪模式,達到了全鏈條打擊的效果。”

錢某交代,從2016年擔任駕駛員開始,他就偷偷找機會在車上動一些小手腳,每次抽取價值幾百至幾千的汽油私下售賣。起初只是自己‘’單打獨鬥‘’,後來漸漸地發現還有不少同事都在用這樣的方式薅公司的‘’羊毛‘’,直至民警找上門才意識到自己涉嫌犯罪。

(卞成 李明洋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