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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產權年限你知道多少?到期後怎麼辦

2022-08-09由 房天下 發表于 林業

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怎麼算

雖然很多人對房產知識瞭解得都不是很多,但是等到自己需要購買房屋的時候,總是需要自己先了解一些購房知識的,特別是房屋產權的問題,不過關於房屋產權年限的知識你知道多少呢?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都應該怎麼辦呢?

關於房屋產權年限你知道多少?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年限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一般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

其實大家購買的房屋都是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房屋產權年限都是怎麼算的

其實我們拿到房屋之後,房屋的產權年限都不是完整的幾十年,因為商品房產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購房者可以登入中國國土資源部土地市場欄目,然後輸入開發商所屬公司進行查詢。

比如70年產權的房屋,如果是新房的話,那麼購房者就比較容易計算商品房產權年限,可以根據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來計算。比如開發商是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權,購房者是在2003年購買的商品房,那麼商品房產權年限就是2000年+70年-2003年=67年。

如果商品房是二手房的話,那麼購房者需要根據二手房的交易時間來計算,比如開發商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權,2003開始對外銷售的,而購房者是2011年從上家手中購買的,那麼該商品房產權年限應該是2000年+70年-2011年=59年。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屋產權的年限其實指的就是房屋所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各位朋友在選購房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區分不同產權年限的房屋的性質,這對於自己今後的生活還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另外房屋的修建需要花費一兩年,所以購房者在接到房屋的時候其實房屋產權年限就已經是損耗了幾年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