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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2022-08-08由 經典經方學堂 發表于 林業

柴胡是什麼

原創: 黎崇裕、劉志龍 中醫藥通報

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傷寒論》的內容採用條文列舉的方式逐條呈現,條理清晰,言簡意賅。條文雖短小精悍,但內涵豐富,可從多角度進行理解,導致後世學者學術觀點多不一致,給正確理解張仲景著書原意造成了一定的難度 。如《傷寒論》第101條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則是其中的一例典型。下面就此例發表一下個人看法,還望各位方家教正。

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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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景為何獨於柴胡證中提出“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張仲景為何不在桂枝證或麻黃證等其他證中說“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而僅僅只是在柴胡證中提出“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呢?

透過閱讀第101條的上下文,我們可以發現,從第96條開始,一直到第102條,論述的內容都與小柴胡湯有關。所以可以明確的是柴胡證,

張仲景當是指小柴胡湯證

(後文有詳細論述)。而小柴胡湯是張仲景《傷寒論》中著名方劑,小柴胡湯及其加減應用被歷代醫家所重視,如丹波元堅雲:“傷寒諸方,惟小柴胡為用最多,而諸病屢稱述之。”考《傷寒論》中有關小柴胡湯證條文共有20條(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篇及辨發汗吐下後病脈證並治篇重複條文不計算在內),其中只有2條在少陽病篇,其它18條均散在於其它病篇之中。如太陽病篇有12條,陽明病篇有4條,厥陰病篇及陰陽差後勞復病篇各l條。

作為少陽病主方的小柴胡湯,在少陽病篇中卻只有2條,而在太陽病中條文最多,陽明病篇中次之

,由此可見:①小柴胡湯證常表現為外證或裡證,易與其他方證相混淆,概而言之,柴胡證較之桂枝證或麻黃證等更為紛繁複雜,柴胡證臨證時往往有多證現象。關於柴胡湯的一方多證現象,張仲景意在言中。②張仲景使用小柴胡湯並非專為和解少陽而設。

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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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景的柴胡湯和柴胡證是什麼?

《傷寒論》原文提到柴胡湯和柴胡證,其中

柴胡湯當是柴胡類方中的哪個湯方呢?

從《傷寒論》第97條“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摶,結於脅下。正邪紛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嘿嘿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一雲臟腑相連,其病必下,脅膈中痛。小柴胡湯主之。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可以看出

張仲景的柴胡湯當是小柴胡湯的簡寫

。但孤證不立,而在張仲景另外一個著作《金匱要略》中則明確說明“諸黃,腹痛而嘔者,宜柴胡湯。必小柴胡湯,方見嘔吐中”。所以張仲景的柴胡湯是小柴胡湯確證無疑。故而承接第97條的第98條中提到的柴胡湯亦是指小柴胡湯。

而《傷寒論》第101條“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是承接第100條“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所以可以認為

柴胡證指的就是小柴胡湯證

,但孤證不立,故而再結合《傷寒論》第103條“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嘔不止,心下急一雲嘔止小安,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明確指出“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如果柴胡證出現變數之後才用大柴胡湯,以及第104條“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本柴胡證下之後病不解,依然先用“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所以張仲景的柴胡證當是指的小柴胡湯證無疑。

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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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景為何提“傷寒中風,有柴胡證”?

《傷寒論》第101條“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中張仲景為何提“傷寒中風,有柴胡證”,而不直接說“傷寒中風柴胡證”?這樣不是更加言簡意賅?由此可見

傷寒中風可以有柴胡證,也可以無柴胡證

。如《傷寒論》第251條即是明確提到無柴胡證的情況:“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受食一雲不大便,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因此第101條提到的柴胡證指的是“傷寒中風”病證裡面的柴胡證,其他條文中的柴胡證並非張仲景在此條中所指的柴胡證。

而第101條中提及的“傷寒中風,有柴胡證”只有第96條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但孤證不立,故而在《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六》篇中雲:“中風往來寒熱,傷寒五六日以後,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煩心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屬小柴胡湯證。”更加明確地提到此“屬小柴胡湯證”。所以“傷寒中風,有柴胡證”指的就是《傷寒論》第96條中的病證,故而

“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僅僅指的是第96條中的病證,而不包括其他條文中提到的小柴胡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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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景為何提出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由上所述,張仲景“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中的“一證”,指的是第96條“傷寒中風”條文裡面病證的其中“一證”,其中包括有

四大主證

:“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以及

七個或然證

(“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一共十一個病證,所謂病證繁多,

張仲景怕後人對此無所適從,束縛小柴胡湯之用,故而先明言“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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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景對於“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的擔憂

張仲景雖然明言“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但是又擔心後人只知方症對應,見任一類似證即用小柴胡湯而不顧及其它

。故而緊接著第98條諄諄告誡“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不中與也,食谷者噦。”為不可用小柴胡湯的情況。

此條“不能食”“脅下滿痛”“小便難”“本渴”的病證與第96條 “嘿嘿不欲飲食”“胸脅苦滿”“小便不利”“渴”的病證十分相似,但細細分析,卻又不相同

:“不能食”是完全不能吃,而“嘿嘿不欲飲食”是不想吃但其實還是可以吃;“脅下滿痛” 是脅下不但滿且痛,而“胸脅苦滿”只是苦於滿並未見痛;“小便難”與“小便不利”相似,但是張仲景在小便不利之或然證中明確提到“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把“心下悸”和“小便不利”放在一起組成一個或然證,說明不能光看“小便不利”還需看是否有“心下悸”,只有這兩者同時存在才可以“但見一證便是”而用小柴胡湯;“本渴”是第98條解釋柴胡為何不中而提到,說明得病六七日其本已有渴且飲水則嘔,張仲景在此略寫而已,所以說“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不中與也”,而第96條中的“渴”只是口渴而已,並沒有飲水則嘔的情況,且條文中的“心煩喜嘔”也只是“喜嘔”並非“飲水則嘔”。

嶺南名醫劉志龍論“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我見

綜上所述,

《傷寒論》第101條“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中的“有柴胡證”指的是第96條的“有小柴胡湯證”,而“但見一證便是”中的“一證”指的是第96條中的四大主證以及七個或然證。

編按:本文轉自該文刊載於《中醫藥通報》,版權所有歸原著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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