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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拍黃瓜”竟被罰5000元!多家餐館遭查,究竟什麼情況?

2022-08-05由 時代週報 發表于 林業

白刺瓜有什麼作用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李靜

賣“拍黃瓜”竟被罰5000元!多家餐館遭查,究竟什麼情況?

正值夏季,許多餐館家推出各式冷盤。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冷盤不是想賣就能賣的。

近日,安徽合肥多個餐館因賣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引起各方關注。其中,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又馳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

同時,在安徽池州,也有餐飲店老闆發帖反映,稱自己在店內“拍黃瓜”做冷盤,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5000元。

賣“拍黃瓜”為何會被處罰?一時間,網友們議論紛紛。

不只在安徽,今年以來,山東多家餐飲店也因為銷售冷盤被罰。

今年1月,山東肥城市非擼不可燒烤店、肥城市偉順辣子雞店均因為未取得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在網路平臺經營冷盤,被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上述處罰原因,均是因為商家未取得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經營冷盤。

銷售涼拌菜都需要資質?

7月27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在接受相關媒體採訪時表示,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申請經營專案,若製售冷盤需要有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

“冷食食品安全風險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過程控制要求很嚴。為防止被微生物汙染,要求要有專間製作等儘可能減少環境造成汙染。”戴芙蓉表示,小型餐飲店經營許可範圍沒有冷食類經營專案的情況,可能因為驗收環節達不到驗收標準。

不過,對於這件事,網友們卻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迷惑”“離譜”,違法所得僅15元,但處罰高達5000元,超過違法所得的333倍;也有網友認為處罰合理,管得嚴是對消費者負責。

更多網友則表示,賣冷盤居然還需要專門辦理許可,“被科普了。”

部分從業者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確實知道有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的存在。8月1日,餐飲從業者小劉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冷盤更容易有細菌滋生,所以製作所需要的衛生條件更嚴格,不是想賣就能賣。”

同日,時代週報記者在某外賣平臺上搜索“拍黃瓜”發現,可以售賣“拍黃瓜”這款冷盤的餐飲門店,經營專案均包括冷食類食品製售。

5000元是最低罰款

事實上,根據2018年1月正式實施的《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未履行相應備案義務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5000元是最低處罰。

另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戴芙蓉表示,在日常餐飲安全監管中,會遇到很多規模較小餐飲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現無冷食製售許可製作冷盤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會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柔性處理原則,比如首次發現在店內無許可銷售黃瓜冷盤,會警告並責令改正。

“相對於葷菜,素菜的風險又低一點,面對實體店出現類似於銷售黃瓜冷盤的情況,市場監管部門會在首次警告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處於5000元左右的罰款。”戴芙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