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已有人被罰!這花,真不能種!
2022-06-20由 最滁州 發表于 林業
王某在自家陽臺上悄悄種植了幾盆罌粟屬於
近日,鳳陽網安大隊民警在劉府鎮扶貧的途中發現,有人在自家門口種植疑似罌粟的植物,民警隨即與轄區劉府派出所聯絡。
該所民警接到線索後趕赴現場,經現場檢查,村民胡某家門口的空地堆滿了各種花卉,其中幾盆花卉裡面種了有二十幾株植物,有些剛開花,有些已經成熟。待民警進一步確認,該花盆裡所種植的確實為罌粟花。民警拍照取證後,當場將這些罌粟剷除並清點,
共計23株。
隨即,民警將非法種植罌粟花的村民胡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胡某交代,
平時他喜歡養花,罌粟花顏色豔麗,還帶有香氣,很是喜歡,便開始種植。
民警向他們講解了有關法規,告訴他們罌粟是毒品原料,種植罌粟是法律嚴令禁止的,如果大量種植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經過民警陳述利害,胡某終於明白了罌粟的危害,表示以後絕不會再種植了。
目前,
胡某因非法種植罌粟被鳳陽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
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非法種植500株以下罌粟的,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會被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